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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貸先簽自住切結書!為阻炒房,新青安加強管理、限貸一次

撰文者:中央社 更新日期:2024-06-27 瀏覽數: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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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Adobe Firefly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新青安貸款推動成效及優化措施」,除要求落實貸前審查防止人頭戶,即日起新貸戶也必須簽署自住切結書,且新增每人限貸一次規定,避免資源濫用。

新青安房貸政策遭外界批評衍生轉租、人頭戶等問題,且是造成近期房價上漲的關鍵因素,財政部今天在行政院會報告「新青安貸款推動成效及優化措施」,朝防人頭、防炒作、防轉租3面向優化。


財政部次長阮清華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公股行庫針對人頭戶列出15個態樣,財政部已要求公股行庫依照規定進行貸前審查、貸後管理,公股行庫將針對去年8月1日起迄今的核貸,加強貸後管理。

對是否已經查出新青安貸款有人頭戶,阮清華指出,正要求公股行庫列出高風險案子,進一步管理;至於外傳有人二度申貸新青安,阮清華則說,公股行庫將追查短期頻繁交易,但新青安開放至今不到一年,因為時間太短,確定沒有二度申請新青安貸款情況。

阮清華強調,從今天開始,新青安貸款限定一生一次,去年8月1日至今年6月26日間核貸者,也不能再次申請。

財政部公布的新青安貸款優化措施共4項,包含落實貸前審核,關注短期內有連續買進賣出、人頭戶及出租的可能投資客態樣,同時落實銀行公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規定。第二,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包含建物謄本查核,藉以檢視是否有所有權不得移轉的預告登記、設定次順位抵押權予第三人等,還有進行不動產購價回查、貸後繳款查證機制等。

第三是新增要求即日起,新貸戶徵提自住切結書,而若違反規定,新戶將被終止利息補貼,且要返還自違規事實發生日已撥補的補貼利息,並重新核定貸款條件;過去舊戶則依照貸後管理依個案情形,依規酌情處理。第四則是修正青安貸款原則,即日起112年8月1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新青安優惠貸款者,不得再次申貸本優惠貸款。

根據財政部資料,青安貸款截至今年5月底核貸累計40萬戶,成效良好。因應近年全球通膨、房價上揚及升息趨勢,財政部去年8月起推動的新青安精進方案,除提高貸款額度、提供利息補貼外,也延長貸款年限及寛限期,新貸受惠人數達5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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