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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地方得自籌?租金補貼玩笑快成真?房產專家:租屋族苦日子提早到來
撰文者:經濟日報/游智文 更新時間: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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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Adobe Firefly
摘要
因《財劃法》修正,內政部日前函文通知各縣市政府,明年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經費將要求各地方政府自籌比率不等經費,引發各縣市政府不滿。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表示,若中央政府不再提供租屋補助,租屋族可能過得更辛苦。
媒體報導雲林縣政府指稱「租金補貼經費突要求地方自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6日(編按:6月16日)表示,去年1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法時,便已多次說明修法導致中央財源減少,租金補貼經費支出方式將重新研擬新方案,並非突然調整。
對此,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表示,內政部要求地方政府負擔部分租金補貼,其中台北市需自籌40%經費,一年淨增近20億元預算。財政情況較好的縣市可能籌得出來,但應該會有些縣市籌不到足夠經費而大砍補貼戶數。
他表示,之前大家就半開玩笑說,租金補貼給了,房東名單拿到手了,政府課到房東的租金所得稅,房東則漲了租金轉嫁成本,而一旦租金補貼斷掉時,租屋族的苦日子就來了。
他說,沒想到,現在經費真的可能出問題,租屋族苦日子比預期來得快。
不過,他表示,租屋族先別擔心,接下來會有縣市長大選,選後又有總統大選,政治人物通常不會在大選年砍福利,租金補貼後續應該還有轉圜的餘地。
根據國土管理署新聞稿指出,地方制度法載明租金補貼等住宅業務,本來就屬於地方自治事項,租金補貼政策在110年前,即是中央與地方依照財力分級共同分擔總經費,以約中央75%、地方25%比率進行,目前作法早有前例可循。
國土管理署表示,今年3月財劃法新法正式公告,地方政府在財劃法新法上路、自有財源提高之際,115年預算籌編應勇於分擔租屋族照顧責任,編列足夠支持經費,和中央共同持續協助租屋族群減輕居住負擔。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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