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小常識
房子賣不掉是因為選錯委託方式?專任委託跟一般委託差在哪?
撰文者:洪安怡 更新時間:202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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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斡旋啊?先停下來解釋一下,你去看房子,看到想買的,房仲就會要你先付個5萬元到10萬元,這個就叫斡旋金,然後簽個斡旋書,告訴屋主說:「我要用這個價格買你的房子」,如果屋主同意了,這個斡旋金就直接轉成定金,你們就是直接去簽約了。
當然你不一定要下斡旋金,你還可以選擇簽要約書,但兩個最大差別是,要約書不用付錢,而仲介通常都會要你下斡旋金,說是表達誠意啦!但其實說白了,就是怕你玩玩而已嘛!萬一最後價格談下來了,你又不買,大家都白忙一場了。
而且買方如果是簽了要約書反悔,可能要支付違約金,但如果是給了斡旋金還反悔,那筆錢就是直接被沒收囉。
然後斡旋又分兩種制度,一個叫單一斡旋,一個叫多斡旋,這聽名字就知道差別在哪了吧?
單一斡旋制:就是當有一位買方出價,付出斡旋金給房仲時,這間房子就暫時被鎖起來了,就算這段期間,有其他買家願意出更高的價格,也不能破壞他們的談判,要等這個買方確定沒談成,這個鎖才會重新被解開,再次開放其他買方來談。這基本上是在直營店才會看到的模式。
多斡旋制:就是價高者得,就算你先出價,先付了斡旋,如果有人後來出價比你高,那你的順位可能會被擠掉,變成是別人買到房子,這通常是加盟店採用的方式。
看到這裡你就會發現,單一斡旋制比較能確保買方的購買權,不會被更高的出價排擠,但多斡旋制度可能會採取競價模式,讓房子有機會賣高。這也就是為什麼大家說,「買屋找xx,賣屋找xx」的原因之一。
圖片來源:安怡聊房子
但是這個規則,遇到專任委託跟一般委託,又會起了一些變化!你想喔,如果這間房子是一般委託,直營店和加盟店都在賣,那麼即便你在直營店下「單一斡旋」,這個單一斡旋制的效力,也只在這家房仲體系內才有用,管不到其他房仲嘛!也就是說,你的購買權保障不是最完整的。
那如果從屋主角度來看,是不是一般委託給加盟店,用多斡旋制,就比較容易賣高價?也不一定,因為直營店資源是共享的,但加盟店就要看他合作範圍有多大,如果合作的店很少,就算多斡旋制,能進來的斡旋書也不會太多啊!
所以你看,該選專任還是一般約?其實你還要想這幾個問題:
1.這家房仲是直營店還是加盟店?
2.有沒有聯賣制度?哪些房仲會一起幫你賣?
3.簽專任委託,曝光會不會太小?
4.簽一般委託,狀況會不會太混亂?
我自己覺得啊!賣房子不是「多找幾家」或「少找幾家」的問題。有實力的房仲,都有他的方法去突破跟應對,所以重點應該是要找對人,找一個你信任的人,才是最關鍵的。
本文獲「安怡聊房子」授權轉載,原文:選錯房仲害你房子賣不掉?專任委託vs.一般委託,斡旋怎麼下?賣房一定要懂!
跨入不動產領域10餘年的洪安怡,以產、官、媒三位一體的資歷,全面剖析房市,現任房屋搜尋平台「樂屋網」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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