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沒說的事

窮困童年激發鬥志,緊抓每次賺錢機會

馬世莉攢8000萬的祕訣

撰文者:彭媁琳 更新時間:2011-04-28 瀏覽數:93,188

為了支付每個月高達7萬元的房貸,馬世莉更是拚命工作,她說:「只要有錢賺,就會去唱。」馬世莉幾乎天天跟著助理兩人,一起背著大包包,南來北往的跑遍大大小小的歌廳秀,先是在主秀登台前唱歌串場,後來則在大歌星檔期銜接不上時,擔任主秀。

民國75年到78年的巔峰時期,馬世莉一天要唱8場,一年唱300天以上。常常是早上工地秀結束後,匆匆趕赴歌廳唱下午場,晚上再繼續唱到凌晨。因為有秀就接,使得馬世莉和費玉清、江蕙等藝人朋友一樣,被稱為「秀場公務員」,她甚至在歌廳裡聽到有人飆髒話,嫌棄說:「全台北市都是馬世莉喔!」


趕場作秀的忙碌生活大約持續了10年。民國八○年代,隨著第四台解禁、歌廳秀沒落,馬世莉是少部分能轉戰電視的人,多數人則淘汰出場。馬世莉除了工作沒被淘汰,辛苦賺的錢也沒揮霍掉。因為童年的困苦,讓她特別珍惜賺來的每一塊錢,不但省吃儉用,還用自己獨門的存錢3祕訣,保住財富:

祕訣1》強迫儲蓄 
扣掉開支,酬勞全給媽媽

歌廳秀的酬勞都是當場給現金,小歌廳的主秀價碼約一場8,000元,扣掉4位舞者、1位助理,還有1位經紀人的基本開支之後,每天約有1萬元的現金盈餘,馬世莉統統拿回家給媽媽管理,自己絕不動用。

年輕時,把收入全拿回家是為了買房子、讓家人過好生活,完成幼時夢想;後來家務開支減輕,馬世莉也養成揮霍的壞習慣。因為在接秀的高峰期,賺錢多又快,愛美的馬世莉就會花3,000~5,000元,買一副有設計師掛名的耳環,也常常買台灣設計師的衣服。服飾店只要有新進貨,就會特地送到攝影棚給馬世莉第一個挑選,為了收拾衣服,家裡的更衣間竟超過5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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