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沒說的事

戒掉衝動購買,學會長線規畫

黃光芹不只給孩子財產 更建立正確理財觀

撰文者:林雅惠 更新時間:2019-02-01 瀏覽數:3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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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 衝動買房 黃光芹

階段2》結婚後從零開始
深刻體悟若閒錢不夠多
絕對不要衝動買房
2007年2月,黃光芹與楊文嘉結婚,她就用天母的房子增貸300萬元,在三芝買了268萬元的樓中樓,再花10萬元簡單裝潢,就這樣住進新房;原來天母的房子以每月2萬5,000元出租,減輕房貸壓力。

「我買房地產是渴望有個真正的家,我先生是先考慮投資性。」黃光芹說,後來三芝的樓中樓以368萬元賣給一位香港人,就再投入台北市中山捷運站百貨商圈的預售屋,當初以一坪75萬元買下,最後以每坪110萬元賣出。


同時期,2人回到黃光芹成長的故鄉林口去找房子,一開始先以交通方便為優先考量,在林口捷運站A9附近買了一間1,650萬元的房子。

但房貸負擔太重,便想賣掉,黃光芹才發現,在林口就算是屋齡年輕、地點方便的大樓,卻還是要花將近1年的時間才能賣掉。原本買房靠衝動的她,藉由這次的經驗讓她體悟到,「閒錢不夠多不要貿然買房,錢軋不過來的時候,真的差點斷頭!」

階段3》為孩子規畫未來
償還貸款+補足長照險
不讓孩子背負沉重負擔
直到2017年夏天,養子貝比來了,對黃光芹夫婦來說,人生中的重要事項,排列順序已經不一樣了,從以往的「工作至上」,到現在變成以孩子為優先,黃光芹盡量減少上節目的時間,好多多陪伴孩子。

「我對這孩子是有責任的,不是只有現在照顧他,我還要幫他想到以後的事。」黃光芹說,貝比跟她差了44歲,跟先生差49歲,因此當貝比成年後,2人也即將步入老年生活,所以她跟貝比說:「你現在看到的都是你的,包括現在住的房子。」

黃光芹知道自己的觀念很特別,甚至有人告誡她,此舉可能會養出「靠爸靠媽族」。但她不以為意,因為她不是只給貝比財產,還會同步建立他正確的理財觀。

貝比在育幼院的時候就有「零用錢」的概念,獎勵孩子平常表現好,1週可拿到1元~50元不等的零用錢。黃光芹花了些時間跟貝比討論「該給多少零用錢」的話題,本來覺得孩子的生活用不到錢,但後來為了要培養他儲蓄的習慣,所以每週給他200元零用錢。

「媽媽,這房子還有多少貸款,我怕我以後付不起。」貝比問黃光芹,她回答:「再5年~6年貸款就還清了,所以你擁有這個房子的時候,只要付水電費跟管理費。」黃光芹提醒孩子,如果擔心經濟上會有壓力,可以選擇將部分的房間出租。此外,她更進一步教導孩子什麼是「貸款」及「利息」。

為了不讓貝比背債,黃光芹與先生決定「有錢就還貸款」,當戶頭的現金存到一定的水位,例如30萬元,他們就會拿去還貸款本金。同時,她也替自己加買長照險、壽險及醫療險,就是希望當晚年健康有狀況時,能夠用保單來支應,不要造成孩子的負擔。

從「衝動購買」到現在長線規畫教孩子理財,黃光芹的生命因為貝比而有了轉變,就像貝比遇到黃光芹夫婦,彼此從一個個體,拼成一個幸福而圓滿的家。

每月貸款金額不宜超過月收入4成
黃光芹在月薪4萬元的時候,就每月扛3萬6,000元貸款買了天母的房子,生活為此縮衣節食,甚至一度得靠刷卡才能吃飯。對此,國際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公勝保經北新事業經理唐怡忻建議,就資產配置的角度,房貸支出占收入的比率不宜超過4成。在正常情況下,月薪4萬元的上班族每月須繳房貸不要超過1萬6,000元,如果真的還款能力有限,則建議把房貸年期延長到30年。(文◎林雅惠)

出生:1965年
現職:廣播節目主持人、政治評論員、作家
著作:《與總統夫人喝下午茶》(1995年)、《黃義交愛情故事》(1998年)、《貝比來了:生命的價值與出身無關,只須努力地活出自我》(2018年)、《跟著月亮走:韓國瑜的夜襲精神與奮進人生》(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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