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常識
如果保單受益人不想填配偶可以嗎?
撰文者:夏韻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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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買保單都知道要填「受益人」,受益人要怎麼填好呢?有沒有眉角?有人會直接寫配偶,有的會寫法定繼承人,有什麼差別?如果我都不想給配偶,要指定給某人,這樣可以嗎?保險員告訴我,先寫法定繼承人,之後還能改,真的是這樣嗎? (網友 小歐)
A:其實保險的受益人有法定繼承人以及指定受益人的區別。何謂「法定繼承人」?依據《民法》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財產的權利,因此配偶是「當然繼承人」,接下來的繼承順序依序為: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指定受益人」就是當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保險理賠金就由指定的人來繼承。要考慮的問題就是,一旦指定受益人也不在了,這份保險理賠金就會被視為遺產,可能會產生遺產稅。
其實,法定繼承人與指定受益人,沒有好壞之分別,差異就在於分配權的問題,完全看自己想貫徹什麼樣的決定。法定繼承人是按順位做分配,不能跳開也不能選擇多寡,即便是不想給的人也得給;而指定受益人,你可以跳過任何人,指定給其他親人或好友,但這需保險公司認可被保險人與受益人的關係,核保後就能生效。
在填寫的順序上,不妨可以先寫指定受益人的人選(幾個人都可以,金額可以不同,或採取均分的方式),最後再寫法定繼承人,如此就可依著自己的心意,依序嘉惠想要照顧的人。
還有,投保時填寫的受益人名單,是可以做更改的。很多老人家擔心孩子不孝順,就會用保險受益人的方式管理,依照孩子們的「孝順考績」,去做受益人的更動,這也是一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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