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的同時,也要確認賣方簽約人是否為年滿20歲的所有權本人,如果委託代理人簽約,除了所有權人的證件與印鑑外,還要出示授權委託書證明,或經法院公證的授權書。21世紀不動產台灣區總部法務經理邱創智指出,如果代理人沒有被合法授權,則契約簽訂無效,且買方僅能向這位代理人提出民法損害賠償,請求賠償交通與時間損失,並無法讓買賣契約生效。
此外,訂定付款比率時也要看仔細,別讓賣方提前拿到應得價款。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案經理林以德提醒,當賣方原有房貸尚未清償時,買方在交屋前所付的金額,不要高於對方已支出的成本,例如賣方原本是以1,000萬元購買房屋,還有700萬元房貸沒繳,等於已支出成本為300萬元;這種情況下,買方過戶前的付款金額就要避免超過300萬元。
在「付款約定」條款中,將各階段所須交付的金額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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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前往內政部地政司網站www.land.moi.gov.tw,選擇左側選項「下載專區」→「契約書範本」
Step2》可下載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文件
3.要求辦理「成屋履約保證」
成屋履約保證是由買賣雙方與房仲委託的建築經理公司簽約,在特約銀行設立履約保證專戶。買方在各階段支付的房屋價款,會先存到專戶內由銀行控管,賣方所需支付的稅費則可以由專戶支出。等到房屋過戶完成,存在專戶內的買方尾款,才會撥給賣方。因此,若發生買方支付頭期款後,賣方沒有完成過戶,買方可從專戶領回這筆錢。同樣地,如果買方過了戶,卻沒有存入尾款,建築經理公司也會先將價款付給賣方,再向買方追討,讓買賣雙方獲得雙重保障。部分房仲業者會主動為客戶辦理成屋履約保證機制,買方也可以向房仲要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