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中古屋,最擔心房屋品質有問題。目前仲介公司多會製作「不動產說明書」,讓買方在看屋時就了解基本瑕疵,包括漏水情形、是否列管為危樓等項目。但是,建議簽約時,最好也能檢附「建物現況確認書」,將屋況列入契約的一部分,需要特別注意的房屋瑕疵情況如下:
情況1》輻射屋、海砂屋
目前台灣發現的輻射屋,大約集中在民國71年到73年間建造完成,購買這段期間建造的中古屋時,除了可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的輻射屋網站查詢(gamma.aec.gov.tw/ray/house.asp),最好也能要求進行輻射屋檢測。如果擔心買到海砂屋,也可以要求進行氯離子檢測。
以上兩項檢測狀況與結果,都必須在現況確認書中寫明,若在簽約後才進行檢測,則須在契約中約定「當檢測結果超過約定安全標準值,買方得逕行解除買賣契約,賣方應退還買方全部買賣價金」。
情況2》供水及排水不正常、漏水
若有供水與排水不正常或漏水(漏水位置應標明清楚),必須在現況確認書約定處理方式,決定由「賣方修繕後交屋」,或「現況交屋」再由買方自行處理。
如果賣方隱瞞房屋瑕疵,即使勾選「現況交屋」,買方仍然可依民法規定,請求賣方負起瑕疵擔保責任,要求賠償、減少房屋價款甚至解約。另外,若有租賃情形,買賣雙方也要在契約上做約定,例如房客不繼續租賃,應由賣方提出書面承諾,在交屋前與房客解約。
7擔心貸款成數不足,可增加退款約定
申請房貸時通常是簽完成屋買賣契約書之後,銀行才會正式受理,根據買方的信用條件與房屋鑑價結果來決定核貸金額。許多購屋者經常會高估貸款金額,最後因為銀行核貸成數不足,面臨違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