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設定區權人會議決議門檻
社區管理的大事,皆須經由區權人會議決議成立才能實行,而決議成立的標準,如果沒有另外在規約內制定,就必須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
在住戶參與率低的社區,要達到2/3出席、3/4同意的門檻,並非易事。對此,饒後樂鼓勵社區可在規約內修改門檻,建議的合理比例為1/2以上出席、1/2以上同意;甚至可考慮以「投票」取代「出席」,大幅節省時間成本,也提高效益。
5. 按清冊與建商清楚點交公設
管委會成立之後,另一項重要大事,就是負責向建商點交各類公共設施,包括電梯、樓梯間、大廳、照明、汙水處理、停汙水處理、停水處理、停車場、監視器等。而點交時,必須按點交清冊,核對項目、規格與數量,是否與契約及銷售廣告的內容相符,更重要的是確認各項設施要能正常運作,以及是否為全新產品,部分不肖建商會拿二手設備來魚目混珠,有些設備價值數十萬元,點交時不可不慎,否則損失不輕。
郭寶珍建議,排水、用電、機械等專業設備,除了請製造廠商到場說明操作與維修方式,同時也可請未來負責維護的專業廠商,負責點交這些設備,確認無誤後,才可在點交文件簽認,正式移交。當然,如果發現設備故障而檢測無法通過,則必須具體寫在點交清冊中,強制請建商在約定期限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