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先前因為陸續出現保險理賠爭議,日前金管會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當中的「公平待客原則」拉出來,請金融機構簽署;要是金融機構違規,將可能受到更大懲處。如果這個政策確定實施,買保險商品是否比較有保障?我是剛出社會的菜鳥,覺得保險如果沒有賺錢就太浪費了,請問在健保之外,我還需要什麼樣的保險? (網友 新店毛毛蟲)
A:要求業者重視並落實消費者保護,這樣的宣示是好事,而且落實之後,對民眾來說比較不會出現「小蝦米力抗大鯨魚」的感慨,對消費者保護程度將提高。其實對金融業來說,也可視為經營差異化的一環,建立消費者保護的企業文化後,不管是股價或是商品,都有利投資人多加關注。
前一陣子,有很多保險理賠爭議,業者需要檢討理賠政策是否合適,有些爭議沒有賠,引起市場很大反彈,可能造成民眾反感,也許就不會考慮買該保險公司的保單了。
不僅是你,對很多新鮮人來說,都會把保險當成賺錢的工具之一,有的人會認為買保險所交的保費沒有拿回簡直浪費,其實這是不正確的。保險最大的用途在於風險的轉嫁,當不可預期或意外來臨時,能夠帶給你穩定經濟的能力,生活不致困頓。
雖然現在台灣有令人稱羨的健保,但僅能說是基本款,健保有病房的限制、藥類上的分別、醫療器材及藥品不給付的部分;所以如果能力許可下,想要有好一點的品質,醫療險、意外險都是該具備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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