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年底保險大盤點。以我自己正在繳費的高額理賠保險為例,我的「身價」高達2,000萬。
請注意,此處所說的高額,指的是,保險公司理賠給我的「保險金」很高,並非我繳給保險公司的「保險費」很高。
在人身保險中,保障範圍最大、理賠金額最高的,就是壽險與傷害險。
現在,我正在繳費的定期壽險,保額共600萬元。我的定期傷害險(俗稱意外險),保額共1,500萬。
情況1》身價2,000萬
如果,我因為意外傷害而身故,我的家人可以得到2,100萬的理賠(600萬定期壽險+1,500萬定期傷害險)。
傷害險,俗稱意外險,它的定義是「非疾病、外力所致、突發狀況」。比如,車禍。
從理賠的角度分析,我的「身價」高達2,100萬。只是,這筆錢,我自己拿不到,我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可以,這會是我媽媽跟我太太。
情況2》身價600萬
如果,我不是因為意外傷害而身故,而是生病身故或自然死亡,那就只有壽險可以理賠。這樣,我的家人可以得到600萬的理賠金。兩項分別說明如後:
定期壽險600萬:給媽媽的孝養金,給太太的安家費
這張保單,是幾年前我剛結婚的時候買的,受益人是我媽媽跟我太太。
我跟妹妹,每月分別給媽媽5,000元零用錢,算不上多,但畢竟是一點孝心。這個孝養金換算一年,就是6萬元(5,000元×12個月=6萬元)。當時媽媽約55歲,假設活到100歲,這45年間,我給她的孝養金會有270萬(6萬×45年=270萬)。
萬一,我比媽媽早走,怎麼辦呢?這就是定期壽險發揮功用的時候。壽險是要解決「走得太早,責任未了」的問題。萬一我現在走掉了,孝養金的重擔,不能全部丟給妹妹。上述計算的孝養金責任有270萬,我取概數300萬,來規畫保額。
我這張保額600萬的定期壽險,其中300萬是給媽媽的孝養金。另外的300萬,是給太太的安家費。
我跟太太,各自都有工作收入,我們共同負擔家計,每月家裡的水電費、超市採買食材的伙食費、汽車牌照稅、燃料稅,這些基本開銷,我們都是一起分擔。
萬一我比她早走,我希望能留下一筆錢給她,讓她不至於因為我的離開,一個人負擔沉重的家庭開銷。所以,也規畫了300萬的壽險保額給太太,可以算是給太太的安家費。
我太太也有她的父母要孝養,她也規畫了自己的定期壽險,保額是給她媽媽跟我。我們夫妻是彼此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關於壽險,還可參考:如何估算壽險保額?)。
定期傷害險1,500萬:給自己的意外傷殘理賠
(編按:2018年6月《保險法》已通過「殘廢」用語更名為「失能」。)今年10月,台鐵發生普悠瑪號列車翻覆的重大意外,許多網友開始推廣,買台鐵車票要用信用卡,因為刷卡買票,銀行有贈送旅行平安險(意外傷害險)。
這是個不錯的保險意識。但,我要提醒一下:「非台鐵的意外事故,你有買保險嗎?」買保險要考慮的因素之一是,「保障範圍」愈大愈好。我們不一定只有搭火車才會發生意外。走路、騎腳踏車、騎機車、開車……,如果在這些情況發生意外,光是刷卡買台鐵車票,是無法理賠的。
那怎麼辦呢?自己買一張意外傷害險。像我,主要交通工具是機車,我買了1,500萬的定期意外傷害險,一年保費合計才1萬5,000元左右(每間保險公司投保上限500萬,我買3間,合計1,500萬)。
假如我騎車發生車禍,斷了一條腿,無法恢復,依照傷害險的殘廢等級表,可以理賠50%。那麼,我可以得到750萬的傷害險理賠(1,500萬×50%=750萬)。
斷了一條腿,我可能無法繼續從事原本的工作,無法上班賺錢養活自己。有了這750萬的傷殘理賠,讓我的生活費來源有著落,不會因此拖累家人。
要知道,意外傷害險,不只有意外身故理賠,意外殘廢也有理賠哦。這是意外傷害險最常被忽略的功能(關於傷害險,還可參考:意外傷害險常見錯誤觀念)。
小結
以上是我個人的年度保險盤點,這是符合我自己的需求。然而,每個人的需求不同,趕緊拿出您的保險單,盤點您自己的保單吧。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效率理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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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_效率理財王
效率理財王,大學保險系畢業,但沒當過一天保險業務員。
部落格2011年成立,累積200篇理財文章。三大主題:應備存款、指數化投資、純保險,推廣「投入最少的時間、金錢」,達成「最有效率」的投資成果及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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