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3》投資型年金險
「投資型年金險」則是依照保戶所選擇連結標的之投資績效計算保單價值準備金,可以連結投資標的有共同基金、ETF、結構型債券、全權委託帳戶等等,其保單帳戶價值會因投資標的之績效變化而有所變動。
這類保單的優點是保戶可以享受到投資帶來的較高收益,但相對的,投資風險也要保戶自行承擔,也就是有可能因投資績效不理想而損及本金。不過因應全球退休市場,市場上也發展出「附保證給付投資型保險商品」(詳見圖7)。
簡單來說,這種保單就是幫保戶投資「掛保證」,讓保戶能夠擁有一定的保險給付,也因為有掛保證,這類商品的費用會比一般投資型年金險來得高。目前市場上附保證機制的保單,都是屬於投資型年金險,又可分為5種不同的型態:
1.保證最低身故給付(GMDB):提供在一段期間之內(例如年金累積期間),其身故保險金不低於簽單當時與保險公司所約定的金額。
2.保證最低提領金額(GMWB):提供在帳戶累積期間,自一定保單年度起(指在年金累積期中),保戶得以定期提領部分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一直到約定年齡或約定年數為止,或約定總提領金額保證不低於某一數額。
3.保證最低年金金額(GMIB):在年金累積期屆滿,並且轉化為年金給付之時,提供被保險人不低於「事前約定保證數額」的年金給付。
4.保證終生提領給付(GLWB):在被保險人生存期間內,每期可以保證提領已約定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一定比率,讓被保險人轉嫁其長壽風險。
5.保證最低累積帳戶價值(GMAB):有點類似「保證最低提領金額」,這是在約定的年金累積期或屆滿時,保證保戶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不低於約定金額,或是按照一定的公式計算金額。
投資型年金險受到投資市場波動起伏的影響比較大,且投資風險由保戶自行承擔,適合風險忍受力大,且距離退休還有一段時間的青年族群,可以利用較長的時間來累積較大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詳見表1)。
考量財務狀況,挑選最有利的年金險給付方式
至於年金的給付,以下針對「給付時間」與「給付方式」來加以說明:
給付時間》即期年金、遞延年金
一般而言,年金險依給付時間之不同,可分為「即期年金」與「遞延年金」(詳見圖8):
1.即期年金:沒有「年金累積期」,民眾躉繳(一次繳)一大筆保費後,保險公司「立即」按期給付年金金額,適合手邊有一筆資金可投入的退休人士(詳見圖9)。
2.遞延年金:民眾繳交保險費後,經過一定期間累積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至特定年齡後,保險公司才開始按期給付年金金額,適合距離退休還有一段時間且具穩定收入的在職人士(詳見圖10)。
分期繳可選擇月繳、季繳、年繳等3種方式,不過,躉繳所領的利息,會比分期繳的利息要來得多。
舉例來說,小明選擇一次躉繳100萬元,小花則是每年繳10萬元、共繳10年。小明第1年就以本金100萬元來滾10年的利息,而小花只有第1年投入的10萬元本金可滾10年利息,最後一筆10萬元只能賺到1年利息。
長久累積之下,分期繳的利息會比躉繳的利息少一點,這樣對未來所領的錢當然有所影響,因為本利和愈高,每年可領到的年金就愈多。然而,選擇何種繳費方式為優,還是應該回歸自身的財務狀況來考量(詳見表2)。
由於大多數的人無法一次躉繳一大筆保費,因此,市面上常見的年金險,還是以分期繳費、經過一段年金累積期之後,再由保險公司分批給付的遞延年金為主流商品。
此外,要留意的是,投資型年金險不像傳統型或利變型年金險,可靠預定利率或者是宣告利率來累積保單價值準備金,投資型年金險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是隨著投資標的績效累積,因此目前主管機關並沒有核准即期型的投資型年金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