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招 提高扣繳及可扣抵額】 計算完了應該補繳的稅額之後,還是有機會降低稅負。除了先前已經扣繳的稅額外,也別忘記了各種可扣抵的稅額。
雖然這類的扣抵額大家比較陌生,但適用的族群卻不少,投資族、換屋族、台商族,都不要輕易放過。
方法1-投資抵減稅額
報稅時,有一項投資抵減扣除額,對於長期投資符合政府政策規定的投資人來說,是很好的節稅工具。
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規定,個人如果在88年12月31日以後,認股投資政府鼓勵的重要科技事業、重要投資事業、創業投資事業等公司所發行的股票,如果這個人持有股票的時間達3年以上,就可以將當初購買該股票時總價款的10%以內的金額,拿來抵減當年度應納綜所稅額。而且,如果當年度抵減不完,還可以在以後的4年內抵減。
至於在88年12月31日以前認購的股票,只要持有時間達2年以上,抵稅的限度甚至達20%。要注意的是,以上這兩種情況的減稅額,每年度抵減總額都不得超過當年度應納所得稅額的50%,但扣抵的最後年度則沒有這項限制。
※投資抵減條件3變化
Ü88年12月31日以前
◎ 投資持有股票2年以上
◎ 最高可將20%股票價款抵稅
◎ 抵減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應納所得稅額的50%
Ü88年12月31日~93年1月1日
◎ 投資持有股票3年以上
◎ 最高可將10%股票價款抵稅
◎ 抵減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應納所得稅額的50%
Ü93年1月1日以後
1.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
◎ 股東投資後持有股票時間達3年以上
◎ 可以將取得股票的價款依規定抵減率,抵減自當年度起5年內的應納稅額(基本為10%,每2年減1%,實際抵減率可參閱「投資抵減證明書」)
◎ 每年度抵減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應納稅額50%(最後扣抵年除外)
2. 重要科技事業、重要投資事業、創業投資事業或參與交通建設之民間機構
◎ 股東持有時間達2年以上
◎ 可以將取得該股票的價款抵稅,抵減率每年都為20%,當年度不足抵減時,可以遞延在以後4年度內抵減
◎ 每1年度抵減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應納稅額的50%(最後扣抵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