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嘉嘉若在91年度收到A公司寄發的股東投資抵減稅額證明書,說明嘉嘉從91至95年度為止,一共可以抵減稅額4萬元。假設嘉嘉91年度應納6萬元的稅,但1年投資抵減稅額可抵的稅,不能超過當年度應納所得稅額50%,所以嘉嘉就只能抵3萬元的投資抵減稅額。至於其他還沒有抵完的稅,就只能留待以後年度扣抵了。
由於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的投資抵減稅額規定,是在92年間修正後才產生,依規定股東必須持有超過3年以上,也就是今年申報96年度所得稅時,就可以適用。
但是同時擁有兩項減稅額的民眾,兩種抵稅額必須加總計算,每一年度的抵減總額,一樣要受不得超過當年度應納稅額50%的限制。

Tips_2大類產業 可投資抵減&檢附國稅局證明
2大類產業 可投資抵減
自93年度開始,個人股東投資抵減稅額證明書原則上可分為:「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例如網際網路服務業、積體電路設計業等),及「重要科技事業、重要投資事業、創業投資事業,或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之民間機構」(例如消費性電子、精密器械、航太等)兩大類。
檢附國稅局證明申報
申報投資抵減扣除額時,必須檢附發行公司向公司所在地國稅局申請核准後填發的「投資抵減稅額證明書或餘額表」。如果不清楚持有的股票是否符合政府獎勵規定,可以洽詢投資的公司。
方法2-重購自用住宅退稅
重購自用住宅可以扣抵之前繳納的財產交易所得稅。如果是因為自用住宅換屋,出售房屋而有財產交易所得必須繳稅時,就可以提列重購退稅。但必須符合重購的是自用住宅,且出售和新購的間隔時間必須在2年內,先購後售時也適用,但若是將房屋出售給受扶養親屬,重購自用住宅則不能扣抵所得稅。且換購的房屋評定現值,必須大於出售者,才適用重購自用住宅退稅的規定。
※重購自用住宅退稅3條件1. 證明賣出和買進的房屋都是自用住宅,並登記在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下,且在該地址設有戶籍。
2. 「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都適用,只是買賣過戶的間隔時間不能超過2年。
3. 新買房屋的評定現值必須大於賣出的房價。
舉例試算:小王年收入淨額102萬元,他去年換屋,把住了2年的套房賣了,換一間500萬元的雙併公寓,為6月的婚期做準備。小套房買的時候是200萬元,去年以210萬元賣出,賺了10萬元,且房屋評定現值為40萬元。所以在「財產交易所得」欄,必須先認列交易所得,再計算「重購自用住宅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