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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智富月刊134期
水電費、教育費,變成夫妻口角導火線
家庭帳單該由誰來付?
撰文者:方德琳
20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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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本書中,大衛巴哈建議,夫妻應該設立「共同帳戶」,用這個帳戶的錢來支付家用帳單。所謂「共同帳戶」是由夫妻兩人按比例,定時把錢從各自的銀行帳戶撥入一個特定帳戶,用這個特定帳戶的錢支付家庭的「共同開銷」。
富鴻理財規劃顧問公司總經理黃信維是「共同帳戶」的擁護者。他認為,相較其他方法,「共同帳戶」至少有兩大優點:
1.支出受管控,不會亂花錢:當決定採用共同帳戶法時,夫妻兩人勢必討論每月該撥多少錢。每個月薪水一入帳,就把該花的錢都撥到一個共同帳戶,剩下的錢才自行運用。無形中,資金的安排有先後順序,不會發生該付帳單卻付不出來的情況。
2.資金應用效率佳:不只每月要花的錢可以用「共同帳戶」支付,夫妻還可以為長期要達成的理財目標,設「共同帳戶」一齊存錢,因為金額夠大,投資運用的效率自然會比較好。例如:可為子女教育金、或是年度旅遊支出共同存錢。
不過,這個理財專家大力推廣的「共同帳戶法」,真正執行的人卻不多。以《Smart智富》月刊的這次調查結果來看,僅有33.11%的家庭使用。
聯傑財務顧問公司執行長蕭碧華分析,「金錢價值觀差異太大」,再加上對配偶「不放心」,應是「共同帳戶」未被大多數家庭採用的主要因素。國內最大家庭社群網站BabyHome營運長王若彤分析,從調查結果來看,近5成的家庭由丈夫支付帳單,顯示「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仍盛行。
蕭碧華指出,很多妻子會認為,「負擔家計是男人的責任,我賺的是自己的私房錢,」連共同分攤家計都談不上,遑論設立「共同帳戶」。
另一種情況則是因為雙方都有收入,在財務獨立自主運用的觀念下,雙方各自理財。甚至,有人擔心另一半會亂花錢、亂投資,可能損及自己的資產,因此不願意開誠布公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收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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