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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智富月刊143期
水土不服拉肚子、騎車摔傷不理賠……
旅遊平安險 怎麼買才有保障?
撰文者:林家媛
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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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30歲男性7天的國內旅遊行程來看,大部分產險公司都以個人責任險為主約,以個人責任險20萬元、旅行平安險保額200萬元、意外醫療20萬元來看,7天保費約221元。
狀況3》意外致使他人受傷的醫藥費,由保險公司代為支出?
小潘暑假到北部參加3天2夜的畢業旅行,在第2天活動中,他一時不小心擦撞同學,對方從樓梯上因踩空受傷,結果同學父母要求小潘賠償醫藥費用,是否可由保險替他出?
為了避免此類似意外發生,可透過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替自己也為他人建構更多一層的防護網。「第三人責任險」即是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從事旅遊活動,因疏忽或過失導致第三人發生體傷、身故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時,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為賠償。
李柏松表示,目前市場上的個人責任險商品大多以產險公司產品為主,以個人責任險為主約,附加具死殘理賠的旅行平安險,無法單獨購買個人責任險。以30歲男性7天的旅程來看,個人責任險20萬元、具身故與殘障理賠的旅行平安險200萬元,保費約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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