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旅平險

不等於房屋總價! 1條公式算出住宅火險保額

撰文者:陳彥丞 更新日期:2017-02-15 瀏覽數:36,689




許多人擔心自己會發生意外或是受傷,因此幫自己投保保險,藉此轉嫁風險。然而,打拼一輩子才能買下的房子,碰到火災時,無論整修或財物損失,都會是一筆不小的負擔,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2016年因火災造成的房屋和財物損失共超過4億元,有辦法也幫自己的房子買保險嗎?答案是可以的。

屋主可選擇產險公司提供的住宅火災險,保障範圍除了因火災造成的損失,閃電雷擊、車輛碰撞等等導致的損失,也可以透過住宅火災險取得賠償。補償房子損失之餘,住宅火險也會提供「清除費用」與「臨時住宿費用」——前者是房子受損時,要清除殘餘物的費用,後者則是當房子不適合居住時,於修復或重建期間暫住其他地方的補貼。


不過,目前住宅火險的投保率並不高,多為民眾申請房貸時,一併透過銀行承保。多數屋主並不清楚自己的住宅火險內容,等房貸繳清後,更是少有繼續主動投保者。其實住宅火險的保費並不高,以台北市文山區總樓層數24樓、可使用坪數27坪、建材結構為鋼筋混凝土、裝潢費用約100萬元的房子為例,1年的火險費用僅需2,000多元就能買足保障。

住宅火險僅賠償「房屋造價」,不含土地價值

但是住宅火險要買到多少保額才足夠呢?保險業務員解釋由於住宅火險賠償的是「房屋造價」,因此不包含土地價值,也非貸款金額。舉例來說用1,500萬元購入房屋,其造價為500萬元,代表投保500萬元即可。產險公會有提供「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表」(可至此處下載),民眾可依循公式計算應保保額。

另外,保險業務員提醒,由於住宅火險有所謂的「60%共保條款」,意思是保額等於或高於應保保額的60%,產險公司就要全額理賠,代表實際投保的額度,只要保到應保保額的60%即可。

最後,民眾還要留意住宅火險只會賠償「住宅用途」的建物,過去就曾發生住家出租給早餐店,發生火災後卻無法申請理賠的情形。因此投保前一定要留意保單的保障範圍,才不會每年白白繳交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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