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沒說的事

包租公律師:想財富自由 先苦後甘很重要

撰文者:林帝佑 更新時間:2017-06-01 瀏覽數:105,320

當律師每天要跟當事人討論案子,這會影響家庭生活。放假的時候,我跟太太去逛街,我太太只要聽到我的手機一響,我一打Pass,她就去逛她的,我只能在百貨公司裡跟當事人講他的婚姻問題(編按:處理離婚官司),我覺得再這樣下去不行,搞下去我婚姻也要出問題了,我想脫離那樣的生活。

現在我還是有接案,只是比率較低,但我可以做到,假如我把全部的律師案件抽掉,我的經濟不會有問題,這是非常、非常大的差別。我不是討厭律師的工作,我只是沒辦法接受我的人生只有律師而已,可是我能接受律師是我的人生之一。


我從一個完全的律師走到投資這條路上來,沒錯,當初另一個原因也是擔心受到流浪律師的衝擊,這4、5年律師都錄取上千名,可是我那個時代只有100、200名,那時考試院一直講未來會大量開放,所以我預期律師會有這樣的問題,我必須要有所準備。當時律師是我唯一的工作,意識到未來會產生變化怎麼辦?不是放棄,要找到方法發展。

所以當我想要從純律師轉到財富自由的生活,訂出一個目標後,就開始往目標前進,我們開始計畫,法律裡面有沒有包含租賃?有啊!所以我們把賺來的錢去買房子收租,買房子要繳頭期款,頭期款就是靠存錢來的。

蔡志雄太太(以下簡稱「妻」):其實年輕的時候,我當然也喜歡花錢,我們家就住在基隆廟口附近,所以我每次回家經過,就會東買買、西買買。但因為有共識要一起存錢,所以我們就一起努力。

雖說喜歡花錢,但我是不浪費的,現在也沒有很刻意的要節儉,是自然而然,譬如,我沒有習慣坐計程車,我覺得像走路,一方面運動、一方面省錢,我也很開心,而不是很刻意的。如果你原本習慣是坐計程車,你刻意去這樣做,當然很痛苦,但你本來生活習慣就是這樣。

我平常去逛街就是看看,或者,我會買,但我買的不多,譬如,運動要有運動服、喜宴要有喜宴服裝,就是挑有功能性的,但是不多,都是一件、一件這樣子,可是每種場合都有適合的衣服。簡單說,那是需要的,不是想要的。

招式1》利用政府資源
出外旅遊也不需花錢
夫:我們連6塊錢都要省,譬如從板橋火車站要去台北火車站,我太太會要我坐火車,而不是捷運,因為比較便宜,哈。

還有,像我太太會去找一些政府辦的免費旅遊活動,有一次,我們坐免費火車到雙溪,下火車後,有免費的小巴可以搭,結果我太太的家人都跟我們一起去,小巴上坐的都是我們家人,根本是專車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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