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

確診同住家人居隔「3+4」走入歷史,保了防疫險怎麼辦?金管會這樣說

撰文者:鉅亨網/陳蕙綾 更新時間:2022-11-04 瀏覽數:1,716

金管會10月25日公布,防疫雙險累計已賠付超過1,366億元。但11月7日起確診者同住家人不用再居家隔離,外界喊出防疫險是否可以降價退費,對此,金管會副主委張玉煇表示,防疫險和該條文適用情形不一樣,並不會影響保費變動;言下之意也就是無法降價退費。


截至11月24日,防疫險累計已理賠近273萬1,700件,占今年承保數的56%,累計理賠金額1,071億8,800萬元;疫苗險則已理賠70萬7,600件、累計理賠295億元,防疫雙險合計已賠1,366億8,800萬元,單週再多賠77億9,600萬元,等於1天就賠了11億1,400萬元。

防疫險理賠並未明顯下降,但是疫情指揮中心將自11月7日起,取消確診同住家人的隔離措施,也就是接觸者全面改為「0+7」自主防疫,相當於確診者同住接觸者的居家隔離「3+4」將走入歷史,由於將來只賠確診、不賠隔離,外界詢問是否能請保險公司「降價」重新核定保費。

對此,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防疫險與保險法第59條適用情形不同,保險法第59條規定牽涉的「危險變動」,舉例來說,在火災保險上,若房屋使用性質改變,因使用性質不同,計費將會不同,或在意外險上,因職業類別不同,會適用不同費率。

至於防疫險中因居家隔離不賠,能否同樣以危險率不同要求降價退保費?張玉煇認為,防疫險為單一費率,防疫險費率應已涵蓋保單條款裡約定的所有應給付項目,也就是說,產險業當初設計保單時,應該已經把法定傳染病所有防疫措施包含在內,包括確診給付及隔離給付等,所以和保險法第59條規定的情形不太一樣,並不會影響保費變動。

本文獲「鉅亨網」授權轉載,原文:確診同住家人居隔走入歷史 金管會:防疫險無法降價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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