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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停可領8成薪津貼!育嬰津貼如何申請?一次搞懂請領資格、入帳時間
撰文者:勞工保險局 更新時間: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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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達志影像
新手爸媽一定要看這篇!寶寶出生後,想要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要怎麼辦理?有哪些規定?
疑問1》有哪些請領資格?
參加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只要同時具備3個條件,就可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2.子女滿3歲前。
3.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特別提醒,請領津貼期間如擔任本(他)單位負責人(包括董事、監察人、合夥人、經理人等),或另有工作、參加職業訓練領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情事,依規定不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圖片來源:勞工保險局 疑問2》可以領多少錢?
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的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2021年7月1日起,政府加發20%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會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不需另外申請。
圖片來源:勞工保險局
疑問3》什麼時候可以領到津貼?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1個月為1期,按月在每期的期初開始審核,完成審核手續,並符合請領規定者,會在15個「工作日」內將津貼匯到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
舉例來說,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為6月1日~11月30日,依送件時間不同,核發時程分別如下:
①6月1日育嬰留職停薪之前,提前送件申請
審核通過後,第1期(6月1日~6月30日)的津貼會在6月1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核定發給,第2期(7月1日~7月31日)的津貼會在7月1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核定發給,第3期津貼以此類推。
②6月1日育嬰留職停薪開始後,才送件申請
審核通過後,第1期(6月1日~6月30日)的津貼會在勞保局收件後的受理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核定發給,第2期(7月1日~7月31日)的津貼會在7月1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核定發給,第3期津貼以此類推。
圖片來源:勞工保險局 本文獲「勞工保險局」授權轉載,原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領8成薪】一次搞懂資格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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