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沒說的事

花1億元學費上最寶貴的一課

理債3步驟 周思潔奪回人生發球權

撰文者:林雅惠 更新時間:2019-11-01 瀏覽數:34,110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幫我們按個讚:

30多年前,周思潔是當紅玉女歌手,小小的臉、可愛的虎牙配上娃娃音,因而有著「東洋娃娃」的稱號。在演藝圈的全盛時期,月入超過上百萬元的她,卻在這個時間點,選擇淡出演藝圈轉而從商,卻不幸遇上商業詐騙、汐止東科大火與幫家人作保讓她背債1億元。


周思潔花了17年努力還清債務,如今她返回舞台,推出全新專輯《傻傻的花》,將起起伏伏的人生歷程用歌聲表達出來:「不小心跌倒,沒有人會來,學會自己勇敢站起來,拍拍了上衣,說聲沒關係,你要好好的,好好愛自己。」「這張專輯如同讓我重新找回自己、重新生下自己的禮物。」周思潔說。

立定志向》
國小4年級就登台表演
演藝圈收入養一家9口

周思潔在家排行老五,上有4個姊姊、下有1個弟弟,弟弟是獨子,所以集萬千寵愛於一身,小時候長得又黑又瘦小的周思潔則不得媽媽疼。

當時全家住在不到10坪大的房子,還得和其他家庭分租,客廳、廚房及浴室都要共用,晚上睡覺的床頭還要養小雞。日子窮苦的主要原因,來自於周思潔的爸爸對家庭沒有責任感,做美術設計賺來的錢都拿去享樂,甚至還欠下一屁股債要媽媽代為清償,夫妻倆常為了錢吵架,甚至大打出手。

直到國小4年級,周思潔發現自己對表演有興趣,再加上舅舅開歌廳,在50年前捧紅過謝雷、林沖等歌星,當時年紀小的周思潔會唱又會跳,站在舞台上具有明星的架式,迅速累積人氣,「當時我就立定志向,以後要當歌星賺錢養家。」周思潔說。

在那個年代,「當歌星」就等於「賺很多錢」,周思潔的媽媽彷彿看到了搖錢樹,對她的態度有了180度大轉變,叮嚀她要好好唱歌、努力賺錢,還約法三章:30歲以前不能結婚(因為要賺錢養家)、所有的錢都要交給媽媽、交男朋友一定要媽媽同意。

多年來,周思潔謹守這3個約定,她把演藝圈的收入扣除掉車馬費等必要支出之後,全數交給媽媽,就連銅板也不留;還有好長一段時間,她一個人的薪水得養一家9口,家人缺多少、她就補多少,甚至給更多,不管自己能否負荷。

「我做任何事情只想有沒有做到最好,不要留有遺憾,這就是我對這個家庭付出的想法,沒有怨言。」周思潔說。

為了扛起家計,周思潔努力爭取在演藝圈演出的機會,17歲那年她參加《台視新人獎》榮獲亞軍,之後接受日本唱片公司的安排,到日本發了3張專輯,成為當時少數能夠與鄧麗君、歐陽菲菲一樣到日本發展的藝人。

後來因為大姊罹癌,迫使在日本陪周思潔工作的媽媽必須回台,周思潔只好中斷在日本的發展回台打拼,剛好遇上秀場蓬勃時期,她接秀場表演,又接了許多戲劇演出。

為求演出完美,周思潔會自掏腰包治裝,不惜重本訂製華服,如此敬業的精神,就連名主持人張菲都主動開口來邀請她上節目。


您可能有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