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沒說的事

偶像劇一媽林美秀:存摺就是「不動產」

窮?不順?我歹命嗎?

撰文者:彭媁琳 更新時間:2012-03-01 瀏覽數:61,846

▲林美秀的戲劇實力,不但讓她抱走3個獎座,更累積出上千萬的財富。

去年10月21日,林美秀勇奪金鐘獎迷你劇影后之後,從專業人士到網友評論幾乎都是一面倒的「實至名歸」。事實上,林美秀的戲劇實力,不但讓她抱走3個獎座,也因在偶像劇中成功詮釋各種台灣母親的特色,而有偶像劇「一媽」之稱,這使她表演邀約不斷,更累積出上千萬的財富。

不過,林美秀入行久、作品又多,演過8部電影、24齣舞台劇,代言的廣告更超過15支,何以身價只有如此?


原來,在25年前,林美秀雖曾為李碧華、藍心湄等知名女歌手伴舞,但錢多交給了老媽家用;15年前轉戰戲劇界後,雖年年有演出,但進帳很少,當時的她一度窮困到沒錢吃飯,甚至沒錢搭公車,只能走上6公里的路去排戲。

直到2003年,機會來了,導演陳玉勳因看過林美秀在舞台劇中哭笑自如的演出,而找她拍喉糖廣告,雖然當時片酬只有2萬5,000元,但陳美秀就此一炮而紅,改變了她的人生。

到底,是什麼樣的人生觀,讓林美秀撐過那默默無聞、經濟拮据的18年?又是什麼樣的工作態度,使她在美貌、身材當道的演藝圈闖出一片天,而她又用什麼樣的方法,在走紅後3年內圓了父母親的買屋夢、存出千萬財富呢?

孝順貼心
牢記父親的買屋夢
賺錢全交給家裡

林美秀來自民風純樸的宜蘭縣羅東鎮,爸媽經營中藥行,家境算小康,為了想多賺點錢置產,她父親便投資別人蓋房子,但後來賠錢收場。由於中藥行的店面兼住家,是租來的,當時房東另有用途所以他們被迫搬家,加上林爸爸三不五時會帶著林美秀看房地產,林爸爸想擁有一間自己的房子的這個夢,林美秀和弟弟看在眼裡,也一直記在心中。

身為家中唯一女兒,林美秀很受爸媽的寵愛,所以當林美秀在小學時,因看到同學炫耀練舞時的劈腿功夫,她不服氣地想比拼,就要求媽媽讓她學舞。沒想到她舞出興趣,並被選進知名的蘭陽民俗舞團,甚至還為了勞軍表演而錯過高中升學考試,所以就選擇去國光藝校舞蹈科(現已改名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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