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常識

保障篇1

被公司裁員了 要怎麼申請補助?

撰文者:詹宛霓 更新時間:2015-02-15 瀏覽數:99,885


Q:身為單親媽媽的小芸剛上班沒多久,就碰到公司改組,全公司一半的人都被裁員,自己也不幸名列裁員名單當中。領完資遣費後,想到還有1個孩子要養,接下來幾個月究竟該如何走下去?

A:別擔心。就業保險有提供失業給付,只要非自願離職者,就可以請領退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的給付,且每撫養1人請領金額就再增加10%。


老闆叫我捲鋪蓋走路,還有妻兒要養,該怎麼辦?別擔心,幸好就業保險有涵蓋失業給付,能領6成薪,家有妻小還會增額給付,幫助失業勞工熬過找工作的這段苦日子。

在前面的篇章中有提到過,只要企業雇用人數高於1人,就必須幫員工投保就業保險。投保之後,如果員工失業了,有3種給付可以申請,分別為:1.「失業給付」;2.如果還沒領完失業給付就重新就業,還有「提早就業獎助津貼」;3.打算轉換跑道的人也可以參加職訓局的課程,並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其中,失業給付和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同樣都是請領離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差別只在於請領方式和請領條件不同。正因為如此,失業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只可擇一請領。以下是失業給付的申請流程與5項要點:

要點1》非自願離職都可請領失業給付

只要是「受雇」勞工非自願性離職,且離職退保日前3年內就業的保險年資累積滿1年,都可以申請失業給付。但要注意的是,由於就業保險的適用對象是以受雇勞工為限,所以像是計程車司機、SOHO族或是菜市場攤販等都不能申請。

另外,比較特別的是約聘人員,有些大學生會在大四課比較少的時候先到企業當約聘人員,只要約聘時間滿6個月以上,就算契約到期後企業不續聘,離開公司1個月後也會被認定是「非自願離職」,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要點2》備齊文件並和就服機構預約時間

當符合請領資格,我該準備哪些文件才能請領失業給付呢?基本上,初次申請時應附上的文件有:1.失業給付申請書、2.非自願離職證明書、3.身分證、4.存摺影本。其中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需有前雇主核印,證明申請人為非自願離職。

備齊後,先和就業服務機構預約時間,再帶著應備文件親自到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14天後就業機構還沒推介就業(發放介紹卡安排前往面試)或安排職訓,就完成失業認定,將文件轉送勞保局核發給付。

如果失業後第2個月還想請領失業給付,就得提供「下回失業再認定」(第2次失業認定)申請日前30日內的「2次求職紀錄」,且前3個月每月需「接受1次就服站推薦的工作並前往面試」,接下來會增加為每月2次,面試不過才能繼續請領。

求職紀錄的填寫上,需包含:1.單位名稱、地址、電話及聯絡人;2.工作內容;3.日期;4.應徵情形等資訊。可以在人力銀行網站上投遞履歷後,列印履歷投遞成功的頁面證明投遞日期,並抄下前2項資訊,待第3天再去電應徵公司詢問結果,失業再認定申請日再帶著影印的文件和求職紀錄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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