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險
「一次給付」、「依治療過程給付」理賠差異大
癌症險怎麼保 才能無後顧之憂?
撰文者:郭莉芳、林 竹
更新時間: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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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差異》「一次給付型」適用於補強隱形醫療支出
差異1》一次整筆給付
不含住院與手術理賠
「一次給付型」癌症險,是當保戶經醫師確診罹患癌症,保險公司就給付一整筆保險金,理賠項目包含以下2項,不含住院與手術理賠。
1.初次罹患原位癌保險金:當保戶罹患原位癌(編按:指癌細胞最早期,或定義為第0期的癌症,愈早發現,治癒機會愈高)即給付保額的特定比率,例如10%或15%為保險金,給付一次為限,給付後保單仍然有效。
2.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保險金:當保戶罹患原位癌以外的癌症時,保險公司即給付保額為保險金,但給付後保單立即失效;若之前曾申請過「初次罹患原位癌保險金」,則不會扣除已請領的保險金。
舉例來說,投保「一次給付型」癌症險保額100萬元,至醫院就診發現罹患原位癌,可拿到10萬元的「初次罹患原位癌保險金」,保單依然有效。之後,若再發現罹患非原位癌以外的癌症,則可領到100萬元的「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不過,領完這一筆保險金,保單契約也隨之終止。
差異2》有繳費才有保障
並非終身保險
「依治療過程給付」癌症險有主約也有附約,多是繳費20年提供終身保障。「一次給付型」癌症險,一樣主約、附約都有,但都是在特定期間提供保障的定期險,繳費期間有1年期、6年期與20年期,繳費期間才有保障,保戶到最高續保年齡,就不能再續保、保障就停止。
差異3》保費相對便宜
可用來「補強保障」
會把「一次給付型」癌症險,作為「依治療過程給付」癌症險的補強工具,最重要的原則在這種保單「俗擱大碗」(台語),既能一次拿到一整筆理賠金,補足各種癌症治療的隱形支出,而且保費相對便宜。假設30歲男性,投保初次罹癌100萬保額的「一次給付型」癌症險,年繳保費只要1萬3,000元左右。以相同預算拿去買「依治療過程給付」癌症險,大約只能買到初次罹癌10萬元、住院日額2,000元、外科病灶切除手術3萬元等相關給付的保障。
不只有壽險公司發售一次給付型態的癌症險,近年來,產險公司也紛紛搶攻這塊市場,而且在相同保障下,保費便宜7成以上,民眾在考慮買這類保單時,應考量哪些重點?如果屈就預算,投保產險公司的產品有什麼風險嗎?以下進一步分析。
2風險》理賠紀錄、費用率都得納入考量
風險1》產險產品便宜
但可能因故斷保
不少產險公司推出「一次給付型」癌症險,有些商品還包裝成「專案」,除了初次罹癌給付外,還附加了癌症日額附約或癌症手術附約,以強化競爭力。
這些產險公司推出的一次給付癌症險,保障項目與壽險公司相似,保費卻便宜很多,以保額90萬元算,產險公司的癌症險保費約1,834元,壽險公司的保單卻要8,730元,相差達4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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