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股

第4章

事業起步

撰文者:羅傑.羅溫斯坦、譯文者:蘇鵬元、吳慧珍、顏嘉南 更新時間:2017-11-07 瀏覽數:6,280

我是個紐約佬,與鄉巴佬碰面總有個典型的態度。我哈佛大學畢業,而且在麻省理工學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念過書。我剛完成一些生意,自我感覺良好。我們在車上沒多久,他就開始問我一家公司,那是我們家族主要控股的公司,是在康乃狄克州哈福特市(Hartford)的比靈斯史賓瑟公司(Billings & Spencer),這家公司製造鍛造和金屬工業用的工具,只有大約2%的股票在外流通。我還不確定他如何知道這間公司。然後他開始問我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他知道資產負債表的訊息比我還多,這讓我完全呆住了。

這個「典型的」紐約佬當場就決定投資。


巴菲特的合夥事業從10萬5,100美元開始,到了1962年資金已經有720萬美元,超過葛拉漢紐曼公司高峰時期掌管的投資金額。其中有100萬美元完全屬於巴菲特個人的資產。他仍然是金融市場的小人物,但已經過市場檢驗,原來7位的核心投資人已經快速增加到90位,而且遍及加州和佛蒙特州。

隨著新帳戶增多,巴菲特覺得他的房間已經不夠用,他決定把合夥事業合併成一家公司:巴菲特合夥事業有限公司(Buffett Partnership, Ltd.)。他將最小投資金額增加至10萬美元,而且把辦公室搬到基威特廣場(Kiewit Plaza)14樓,那是在法納姆街一棟綠白相間的大樓。

基威特廣場在奧馬哈商業區邊緣的一個山丘上,鄰近地區混雜著購物廣場、公寓和老舊的鋼鐵廠。巴菲特的辦公室除了大廳有工業製造的地毯外,其他都只考慮實用功能,布置平凡、卻讓人愉快,而且巴菲特可以確保讓合夥人認為他沒有亂花錢。的確,從巴菲特的角度來看,這裡是個宮殿。他有一個祕書與一個助理,可以幫他處理細瑣的行政事務,這樣他就可以花更多時間在《穆迪手冊》上,他有空間可以租給身體不舒服的父親,而且辦公室和他家在同一條路上,就好像在他房間到研究室開了一條幾英里長的高速道路一樣。

巴菲特整天都在閱讀公司年報、公開訊息和打電話。雖然閱讀的財報和分析的股票愈來愈多,他的心情還是很好。這是相當孤獨的工作,他常常一個人吃中餐,外帶起司漢堡和薯條,而他選擇投資的股票,他的小助手知道的程度可能還沒有他老婆多。

巴菲特有個顧問與他很契合,辦公室在距離數英里遠。在巴菲特寫給合夥人的信中,他接二連三地以「西岸哲學家」朋友出現,這個化名暗示這個朋友的影響力。他是查理.蒙格,比巴菲特年長6歲,而且也在奧馬哈長大,爸爸是律師,祖父則是法官。他是愛德溫.戴維斯夫婦的好朋友,而且週六曾在巴菲特商店(賣力)工作。

蒙格在大學讀了3年氣象學,而且因為戰爭期間,學期縮短,使得他沒有學士學位就進入哈佛法學院就讀。他的同學發現他很聰明,而且相當固執己見。當他沒準備好就被教授點名時,蒙格會反擊回去:「我還沒讀到這個案例,但是如果你能告訴我事件情況,我會告訴你適用什麼法條。」

從哈佛畢業後,蒙格在洛杉磯執業,但1959年回到奧馬哈,結束父親的律師事務所。愛德溫.戴維斯的兒子是巴菲特的投資人,對於他和蒙格的相似程度印象深刻,於是邀請他們到高檔的奧馬哈俱樂部吃中餐,他們馬上一拍即合。

「巴菲特,你做什麼工作?」蒙格問。

「嗯,我有個合夥公司。」

「也許我可以在洛杉磯開一家。」

巴菲特仔細看著他說:「是啊,我想你可以。」

第2天晚上,他們又在共同朋友迪克.賀蘭(Dick Holland)家碰到面,而且話怎麼講都講不完。蒙格整個晚上拿著相同的飲料,專注地聊個不停,而且在拿起杯子把飲料倒到嘴裡時,還會舉起另一隻手要其他人別再倒飲料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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