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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稅於民」年後暫領嘸?立院初審特別條例保留送協商,最快4月才能發現金

撰文者:中央社 更新時間:2023-01-18 瀏覽數: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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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 中央社 稅金 還稅於民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

立法院經濟等5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併案審查攸關全民發現金的稅收超徵全民共享法案,民進黨團力挺行政院版本,國民黨團堅持黨團所提版本,其他黨團也各有意見,條文全部保留送黨團協商。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稍早也表示,條文全數保留出委員會,進入冷凍期1個月,依程序最快要到4月才能發放。


立法院經濟、內政、財政、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5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及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擬具「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特別條例草案」案。

聯席會議昨天詢答結束,今天進行法案廣泛討論、逐條討論時,朝野立委依舊意見分歧,從法案名稱開始,到每個條文,充分發言後都作成「保留、送協商」。

除了行政院版本和國民黨團版本之外,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其祿等人、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等人、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等人,也有分別領銜提出修正動議,合併討論。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說,關於發現金,時代力量黨團主張應有差異性,希望能在特別條例規範,「對最近1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者,發給現金津貼」,這樣才是幫助真正需要幫助者的人;另時代力量黨團也重申主張,所需經費來源,限以移用前年度訴歲計賸餘支應,不可舉債。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說,國民黨團希望趕快完成立法、發現金,但必須依照歷年的歲計賸餘,在不舉債的前提下趕快發放現金,也堅持發放現金額度新台幣1萬元。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指出,如果採用行政院版本,全民發現金6,000元,所需經費來源就不用舉債,是比較妥適的作法,而且預估3月就可以領到,希望大家支持。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和林德福都說,堅持發現金1萬元,全民普發現金的財源,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予以彌平,不必舉債支應;如果目前可移用的歲計賸餘不足,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分兩次發放也可以,可以先發6,000元,之後再發4,000元。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關於審查稅收超徵全民共享法案,國民黨團、民進黨團都爭相發現金,但負責任的政府應思考國家資源有限,應優先照顧最弱勢者。

台灣民眾黨立委邱臣遠呼籲,重視財政紀律。他和國民黨立委翁重鈞、李德維及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都提及,反對「空白授權條款」,質疑行政院版草案第3條條文爭議大,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等內容「包山包海」,讓此案審查變得複雜。

對於部分立委質疑「空白授權條款」會不會淪為「選舉綁樁」,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說,行政院版草案第3條條文,包括第9款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等內容,都有程序上的限制,而且之後還有特別預算案提出和送立法院審查,是負責任的做法。

在多名立委登記發言完畢、歷經約3個多小時逐條討論各版本條文和修正動議之後,包括法案名稱和所有條文都保留送協商。

今天聯席會議召委、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宣布,基於審慎考量,經過充分討論,行政部門也在場聽取立委意見,草案審查完竣,送出聯席會議,提報立法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黨團協商。她也請行政部門將立委的重點意見帶回討論,待日後協商法案時更有效能。

希望透過更好的報導與文章品質,讓台灣社會向上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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