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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保住飯碗、才能照顧父母 6理由告訴你離職是下下策
撰文者:朱國鳳 更新時間: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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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出錢修繕老屋,讓長年照顧父母的哥哥安老,這個有「洋蔥」的真實故事,是我在日本《全能住宅改造王》的節目中看到的。
那一集的任務,是要改造一間鄉間的百年老宅,委託人是幾個手足,為了感謝大哥長年照顧老父母到天年,因此出資修繕老家,讓也已經年邁的大哥能夠安居養老。
當大哥看到煥然一新的祖厝時,不禁紅了眼眶,我看了也滿是感動。但有更多長照故事的結局,不全然是如此美好,家庭照護者關懷總會(以下簡稱家總)秘書長陳景寧也曾跟我分享了一個真實案例。
單身的張大姐(化名)辭職照顧老父母,兩個弟弟負責提供孝養金。雖然父母的房子已經過戶給男丁,但是弟弟們承諾大姊可以長住到老。豈料父母天年之後,其中一位弟弟經商失敗,原先用來抵押籌資的房子被法院拍賣,張大姐不僅失去棲身之所,已近花甲之年,也很難重返職場。
我聽了這則故事後心想,如果另一位弟弟沒有收留姐姐,張大姐不就是「下流老人」的預備軍了嗎?
日本暢銷書《下流老人》作者在書中一共舉了4個案例,第一個登場的案例:加藤先生,就是因為照顧生病雙親而在中年退出職場,最後成為作者筆下的「下流老人」。
根據勞動部推估統計,台灣每年約有13萬3,000人是因為照顧雙親而離職,但是我聽過太多專家與照顧者的建言都是,「不要為了照顧而離職」,因為這是下下策,歸納有以下6個理由。
理由1》很難重返職場
根據衛福部統計,2015年國人不健康平均餘命已達8.8年,就以近15年來的數字顯示,不健康餘命有逐漸增加的趨勢。不健康餘命愈長,需要長照時間當然也愈長。如果照顧的是女性長輩,長照時間又會比男性長輩多上一截。
也就是說,為了照顧雙親而離職,會是一場長期抗戰。但是跟職場脫節的時間愈長,重返職場的難度也愈高。
政府雖然知道照顧者有四大需求:喘息、心理支持、財務、再就業,但是以現有資源,頂多能在前3項使點力,最後一項幾乎只能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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