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
機車 中央社 環境部 排氣管 公路局 噪音管制
交通部公路局今天說,明年元旦起民眾機車更換非原廠(改裝)排氣管,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能對應機車型式的排氣管,並至監理機關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
交通部公路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配合環境部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從源頭管理,已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機車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能對應機車型式排氣管,且自114年1月1日起,列為變更登記檢驗項目。
公路局指出,環境部建置「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公布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替換用非原廠排氣管,提供民眾選用依據。
公路局提醒,車輛有變更設變需求,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辦理,勿擅自改裝車輛設備,未完成排氣管變更登記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900至1800元罰鍰。
希望透過更好的報導與文章品質,讓台灣社會向上提昇。
商周集團為提供最佳的閱讀服務,採用網站分析技術,以持續優化用戶體驗。若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隱私權聲明。若您未點選「我同意」而繼續使用本網站,則視為您已同意本站之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