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人生大事,簽約雖然只是短短一個早晨或一個下午可以完成的工作,但卻會影響你好幾10年,為了避免買屋有糾紛求助無門,一定要把條文好好的逐條、逐項看仔細。
Step1 確認身分
簽訂成屋買賣契約,跟簽租約一樣,最先要確認的是「身分」,不一樣的地方是,賣方一定要是所有權人,若非所有權人,則一定要請對方出示屋主授權的委託書證明。
Step2 確認不動產標的
接著確認不動產身分,包含土地和建物,即第1條中的➊「土地標示」跟➋「建築改良物標示」,基本上都是由代書依照謄本填寫,消費者要檢視的重點是:謄本內容跟契約書內是否相符。另外,謄本最好是要簽約當天或是前一天申請的最新版本。
Step3 確認抵押權、屋況等資訊
第1條第1項的使用範圍跟第2項車位部分則和簽訂租約時一樣,須和屋主再三確認,避免後續爭議;針對第3項的部分,因為從簽約到過戶,實務上需1個月左右的時間,要避免簽約後原屋主又將房子拿去抵押借款,所以須確認抵押權,以保障自己。
關於第4、5項,是與賣方協調點交日期,包含房屋現況若有租客,是否要排除或是誰負責排除等;第6項則是因為在看屋階段,仲介業者會提供「不動產說明書」,建議買方簽約後仍應保留,進住後發現現況與不動產說明書不符時,可以依此主張權利。另,若賣方出售時有附贈家具或裝潢等,也可拍照,並備註在合約中。
Step4 確認購屋金流
另一要項就是金流,基本上可以分成4期,依序為➊「第一期(簽約款)」、➋「第二期(用印款)」、➌「第三期(完稅款)」和➍「第四期(尾款)」。在簽約時,訂金是否轉作第1期款,或是何時退還,記得協議清楚。而有些業者會將簽約、用印視為同一期,只要買賣雙方同意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