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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智富密技第34期
節稅4招 合法幫你省荷包!
撰文者:黃漱玉2008-03-24
https://ism.bwnet.com.tw/STRONG>
99萬7,000元×21%(稅率)-10萬5,100元(累進差額)=10萬4,270元
2.未計入「財產交易所得」的年度應繳納稅額
102萬元(年收入淨額)-7萬7,000元(免稅額)-4萬6,000元(扣除額)=89萬7,000元
應納所得稅額
89萬7,000元×13%(稅率)-2萬5,900元(累進差額)=9萬710元
3.重購自用住宅退稅額
10萬4,270元-9萬710元=1萬3,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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