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就是等著住新居,為了避免糾紛上門掃了興,千萬別輕忽交屋的種種細節。
「交屋」代表房屋產權從賣方移轉登記到買方名下,此時只剩下買賣雙方繳交尾款的部分,只要完成交屋程序後,買方就可以正式成為房屋所有權人。
交屋分成兩大部分,一是「產權文件」交付,二是「房屋實體」交付。
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統計,產權不清、建案廣告內容不實、建築工程出現瑕疵是糾紛的主因之一。也因此,文件的清點與查驗、房子設備的檢查與施工品質的檢驗,就成為交屋時勘查的重點。
「以產權文件交付而言,如果消費者是委託有信譽的房仲或建商,大都會請專業代書處理,幫買賣雙方杜絕假契約、假交易等重要關卡」,信義地政士士林事務所所長張艾玲說。而相關文件資料中,土地與房屋的權狀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文件,一定要仔細審查並確認無誤。
此外,賣方最好也要出示無輻射鋼筋、非海砂屋等保證書;若是透過房仲業者購買,基本上還會附上一份屋況保證書,確保買主權益。
中古屋〉屋況不符 尾款暫時止付
另外,中古屋買賣,買方則必須與前任屋主確定社區管理費、水電費、瓦斯費、房屋稅、地價稅等相關帳單的繳費方式;最好也要求前任屋主提供前一手原始合約,並出示土地與建物最新謄本,以確認購買的房地沒有被賣方做為其他抵押或設定。
若有專業代書在旁協助產權文件交付,過程通常不會有太大疑義,但在房屋實體交付時,就極有可能產生爭議。
交屋時若有明顯可辨識的瑕疵,買方有權利在驗收過程中向建設公司或前任屋主(賣方)具體反映,賣方就有責任將房屋修復後再交付給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