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阿明是位工地工人,加入勞保已有20年。他在一次工作中發生墜落意外,導致下半身癱瘓,但家中還有妻子與年幼的孩子要養。因為沒有收入,所以阿明不禁擔心起未來該如何養家?他聽說勞保有補助,他符合申請資格嗎?
A:一旦在勞保的保險期間內,不管是意外或疾病所造成的失能狀態,只要經全民健保特約的所有醫療院所診斷為「永久失能」就能請領失能給付。
不幸因為意外或疾病,導致勞工肢體或器官機能損害,除了造成心靈上的煎熬之外,財務上的負擔也是一個沉重的壓力!針對這些民眾,社會保險當中不管是勞保、國保都有針對身心障礙、失能之人士給予金錢上的幫助。
需經健保特約醫院判定
勞工得憑診斷書索賠
台灣大部分勞工都有勞保,其中當然也包含像是工人、卡車司機等工作風險程度較高的勞工,因此失能給付也變得格外重要。勞保在失能給付上主要是根據健保特約醫療院所的診斷書為依據,如果真的不幸發生失能的情況,一定要索取診斷書向勞保局申請,才不會錯失自己的權益!
而申請失能給付需符合哪些條件?申請流程為何?勞工朋友可依照以下3要點辦理。
要點1》經健保特約醫院判定永久失能者可請領
如果你有勞保年資,一旦遭到意外或疾病而造成失能,且經過治療後仍無法治癒,在經過健保特約的各家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後,就符合勞保的失能給付標準(也稱「失能給付」)。
勞保在失能給付方式上分為一次給付的「失能一次金」與年金給付的「失能年金」。健保特約醫院診斷後會給予診斷書,並評估是否達到「終身無工作能力」標準。達到標準者請領每月給付的失能年金;未達標準者只能領取失能一次金。
但是,因為勞保過去並沒有年金給付,在民國97年修法後才開放年金給付,因此如果被評估達到「終身無工作能力」標準,且在98年元旦前有勞保年資者,年金跟一次金可擇一選擇(詳見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