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新制並非適用全部的上市(櫃)股票,統一溯及變更簡稱者,只有以下5類:
1.第一上市(櫃)公司股票
即「F類股」,統一在股票簡稱裡加上公司的註冊地。例如:F-美食(2723),改為「美食-KY」(指開曼群島註冊)。
2.第二上市(櫃)存託憑證
即TDR,會在後方加上DR(屬存託憑證)字樣做作識別。例如康師傅(910322),改稱為「康師傅-DR」。
3.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原本名稱為「深中小」(00643)的ETF,受限於簡稱3個字太簡略,一般投資人看不出來投資內容,更名後為「群益深証中小」,大致可以知道是群益投信發行、以深証中小板指數為追蹤標的的ETF。至於台灣規模最大、大家最熟悉的台灣50(0050),更名後叫做「元大台灣50」。另外,「T50正2」(00631L),以後也會更名為「元大台灣50正2」。
4.不動產投資(資產)信託
即REITs,把受託銀行納入。例如:原本的國泰R1(01002T),之後將改稱為「土銀國泰R1」;原本的新光R1(01003T),之後將改稱為「兆豐新光R1」。
5.第一上市櫃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
例如愛之味(1217)發行的第3次可轉換公司債,原稱為「愛之三」(12173),更名後為「愛之味三」。
簡立忠指出,除了以上5類將統一回溯變更之外,已經發行的權證不會溯及既往,也就是說,在6月27日之前發行的權證還是使用舊簡稱,6月27日之後發行的權證才使用新名稱。另外,對於一般上市櫃公司股票,除了之前已經表達有更名意願的8家公司之外(詳見表1),證交所會尊重各家公司的意願,由公司決定是否來申請變更。如果投資人想找更名原則,以及證券簡稱變更的前後對照表,可以至證交所網站的「證券簡稱擴充專區」(www.twse.com.tw/ch/secsimto16.php)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