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的520檔期已開跑,根據《住展》雜誌預估,今年520檔期的新建案推案量約2,372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逾百億元,年增幅約6%。雖然賞屋的選擇變多,但對大部分的買方來說,真正進入議價、簽約階段的仍在少數,故跟買賣契約書依舊「不熟」。但買賣契約書是保障消費者的重要文件,尤其是預售屋,因為尚未完工,建材、面積甚至到交屋期限,都有可能衍生糾紛,因此在簽名畫押前,一定要知悉相關的規定。
在購買預售屋時,消費者有可能會接觸到「房屋買賣契約書」及「土地買賣契約書」,或是有部分建商會列成「房地買賣契約書」,將房屋、土地的買賣條文書寫在同一本。不論前者或後者,群宜法律事務所協理李季鴻表示,只要買賣標的物、雙方的權利義務有標示清楚即可。
但一般人對於合約內容不熟悉,不知道怎樣的條文內容才符合彼此的權利義務,此時可以參考行政院頒布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該規定於2001年公告,並有「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詳見Tips)可下載。其中有些條文特別容易被建商動手腳,一定要仔細確認。
Tips_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可免費下載
「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至行政院網站下載。進入首頁, 依序點選「資訊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再於左側選單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定型化契約範本」,即可查找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