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今年50歲,在一家大型科技公司擔任高階主管的丁先生,由於長期都在同一家公司認真工作,年收入也隨著公司的營業額持續成長。同時,他的資產亦快速增加,這是因為工作非常忙碌的他,一直習慣採取懶人投資法,也就是定期定額買一些優質(股利殖利率約4%~5%)的股票,雖然配息不是平均分散在每一個月,但每年的配息金額平均可達80萬元~100萬元左右。
不過,因為丁先生尚須撫養2名子女,加上身為獨子,同時要照料高齡80歲父親,支出包括父親的孝養金、生活費和外籍看護費用等,1年大致需要花費80萬元左右,負擔不可謂不重,所幸他長期投資的被動收入尚能支應這些開銷。
最近,丁先生即將進入新的人生階段——再婚,但是他在開心之餘,卻對財產運用有所困擾。原來在前一段婚姻結束時,前任配偶曾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讓他的大部分資產因離婚而減少(詳見表1)。由於丁先生目前手邊好不容易才累積的現金(股利)及股票等金融資產,多用於照護父親,因此他不禁感到擔心,萬一日後再發生類似爭端,是否能夠保全財產?
現代人因為普遍具有自主意識與權利意識,再加上大多數人都具備基本的經濟能力,因此看待婚姻關係已不再是以前的終身不離,而是轉為不和則離的觀念。
但在夫妻走向離婚之際,最常見也最嚴重,甚至讓雙方不惜對簿公堂的衝突,除了爭取子女的監護權之外,就是婚前與婚後財產的分配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