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年逾7旬的何媽媽與先生育有3名子女,大兒子跟小女兒都已各自嫁娶,也都有穩定的工作與家庭,何媽媽不太需要操心;唯獨大女兒因罹患精神疾病,無法獨自生活,最讓何媽媽放心不下。何媽媽還年輕時,有體力和精神可以照顧大女兒,時時注意大女兒的日常起居與生活行動;但如今自己年紀已長,體力更是不如以往,她不禁擔憂若將來自己不幸失能或離開人世,如何在不影響其他子女既有生活的情況下,能好好打理和照應大女兒的未來人生?
於是何媽媽盤點名下資產,除了有一間房,還有年輕時買了30多張的保單,險種很多元,似乎累積了不少資產。她目前想要解決的需求是如何活用這些錢創造穩定的現金流,既能讓自己老後生活安心無虞,將來離世後也能安排大女兒入住專業機構中,享受到妥善的照顧?
一直以來,多數的父母都認為,透過贈與、繼承來傳承資產,是照顧和疼愛下一代的絕佳方式。雖然,依照《民法》,父母的資產,家中子女皆有平等的繼承權。但在現實世界裡,父母不總是能夠公平分配,多少會有所偏心,尤其是對經濟或身心弱勢的子女,許多父母都會特別多加照應。
然而,父母若沒有預先與子女溝通,也沒有做好規畫或是規畫得不清楚,恐令子女之間心生怨懟、不願奉養父母,甚至導致失和或爭產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