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爛理財
財務自由跟欲望竟有絕對關係?一直追求高享受,賺再多也永遠嫌不夠
撰文者:方格子 / 鄭書羽 更新時間: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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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達志影像
「我有個朋友簽下去後都財務自由了。」
「怎麼可能,簽下去才多少錢,可以財務自由?」我回答道,畢竟以大部分人簽志願役都會走士官路線(傻子才簽軍官)來說,1個月頂多才4萬多元而已。
「因為他簽了之後,每個月手遊都可以課金了。」這時我才明白,原來朋友說的「財務自由」是指「很有錢」,不是我們真正定義上的財務自由。
真正定義上的財務自由,需要你的被動收入大於支出,就算不去上班或任何主動賺錢的行為,其收入也足以生存,甚至有所盈餘。
那麼,要達到真正的財務自由,網路上或一些書籍,會告訴你要買房子收租、要買股票建立資產配置、要有一些智慧財產來取得版稅收入等——大部分的普通人達不到這種程度,也就是你的資金規模要到一定程度以上才能以被動收入養活自己。
不過,從上述朋友的朋友案例中,還有一個可以反思的點:養活自己要多少錢?
這個便跟欲望有關——隨著收入水準的提高,你會找到一個相符於自己收入的消費模式,然後產生更高一層「我想買但買不起的東西」的欲望;最後,薪水成為一個枷鎖,欲望水平無法下降,於是變成明明擁有高收入,卻覺得自己賺的錢永遠都不夠。
因此,4萬多元對我來說,就是一個少到不行的數字,還要用當兵、犧牲自由去換,那就是個很可悲的選項;但對一個可能每月賺不到3萬元的人來說,可以換到月入4萬多元的工作,更加上其欲望只有手遊課金,那他就會感覺自己「很有錢」了。
結論是:欲望會隨著收入水平提高的人,財務自由幾乎不可能;欲望不變並努力提高收入的人,慢慢達成財務自由有機會;欲望很低的人,反而最有機會達到定義上的財務自由條件。
畢竟欲望低的人,相對門檻也較低,建立可以靠被動收入養活自己的資產配置,資金量體就不用太高。
近期搬家,從一個每月1萬2,800元的房間,經過一年半載的升職加薪、增加副業收入後,搬到了一個…每月1萬2,500元的房間——對基本生活品質有要求,但達標後,維持住就好,不必要再往上提高,以免又掉入老鼠圈陷阱,自勉之。
本文獲「方格子直送計畫」授權轉載,原文:財務自由跟慾望有絕對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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