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險

治療大腸癌藥物一個月要價15萬,擔心實支實付賠不足?達人教你這樣買醫療險、理賠金多1倍!

撰文者:王大包 更新時間:2018-12-04 瀏覽數:3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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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險 實支實付 王大包

那麼雙實支有這些優點就沒缺點嗎?有的!
當我們要購買雙實支的時候,也就是需要同時投保保險公司,而實支實付都是附約,還是必須搭配一張主約方能投保,而多買一張主約就勢必會增加保費的支出。

雖然這個問題可以用技術性的解決(可以私下詢問),不過初期要投入的預算就是會稍微高一些些!


這是雙實支最大的缺點,但是相較於後續可能的理賠金,這部份的問題,筆者倒是覺得不是一個太大的問題!

文末,我想分享一些過往聽到的奇怪說法
1.近幾年有聽到X邦跟X山兩家的保險業務跟我的朋友說,購買雙實支是違法的?
根據金管會的第10002524863號令第十一條第四項,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或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之保險金申領,如保險人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文件者適用:

1.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適用:「本人(被保險人、要保人)已知悉並明瞭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或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之受益人,申領保險金給付時須檢具醫療費用收據正本。但若被保險人已投保(保險公司)二張以上之商業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或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或本人於投保時已通知(保險公司)有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或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而(保險公司)仍承保者,(保險公司)對同一保險事故仍應依各該險別條款約定負給付責任。如有重複投保而未通知(保險公司)者,同意(保險公司)對同一保險事故中已獲得全民健康保險或其他人身保險契約給付的部分不負給付責任。

上面這段的意思是,保險公司在辦理實支實付理賠的時候必須收正本理賠(因為醫院僅會給一張正本收據,也就是說僅能投保一家實支實付),但是如果投保第二家保險公司有告知已有投保其它實支實付險,而保險公司仍然承保(可用複本收據理賠),那保險公司就有理賠的義務!

目前我在處理案件,無論投保、理賠皆沒有問題,金管會也有相關公文,我實在不知道怎麼會有這麼幾家保險公司對於業務的教育訓練是這樣的呢?

2.保險是損害彌補的工具,不是斂財的工具?
關於這點,我舉雙手贊成,保險本來就不是斂財工具,但是不能把這個拿來跟雙實支混為一談。風險是未知的,所以當我們在規畫保險的時候,當然是用最合理的預算,幫自己達到最高的理賠水平,如果我能在花差不多的錢的條件下,為何我不可以選擇一個對自己有利的方式呢?換個方式說,今天如果我是用兩單位的實支,而我的理賠沒有達到上限,那對於保險公司是不是比較有利?這樣保險公司是斂財嗎?

況且,我們談的損害不僅僅只有醫療的花費,還有一些隱藏性的花費是沒有辦法解決的,例如因為傷病導致的工作收入減少、出院後的照護費用、購買輔具等等的,如果我們能幫自己找到更有利的投保方式,為什麼要拒絕呢?

寧可苦了自己也不要讓保險公司虧損,實在不敢苟同。

3.投保兩家以上實支實付,理賠時只能理賠一家?
一樣沿用第1個問題的公文。在告知新投保的保險公司,已有投保其它實支的狀況下,保險公司仍然承保,那保險公司就有理賠義務。

市面上的實支實付,有分成正本收據理賠跟複本收據理賠。而醫院收據正本也僅僅只會有一份,其餘的皆稱為複本。所以只要保持一家收正本的保險公司,後面投保的都是收複本的就沒有這個問題。

目前一般個人保險比較不會碰到這個問題,只收正本的保險公司都會調查是否有相關的醫療實支,若有就都會拒保。僅有極少數的「團保」會要求收正本,但是有些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團保只收正本,這樣才有可能跟個人保險衝突!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阿包部落

原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後來轉職金融業。就保險來說,賣的人多但懂的人少,希望可以透過所學,用比較簡單的文字讓大眾能更容易了解保險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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