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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補助5000元,免出門就能申請!育兒族、小資族都有補貼,不是低收入戶也能辦

撰文者:林晴揚 更新日期:2019-07-29 瀏覽數:2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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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 補貼 租屋補助

(四)家庭成員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均無自有住宅(即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等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2.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五)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每人動產限額及家庭不動產限額均低於一定金額(如下圖)
各地的限額不一,詳細資訊可以參考「108年度租金補貼申請標準表」(108年度租金補貼問與答第24題)。若以新北市為例,每人每月平均所得為2萬1,999元,每人動產限額為11萬2500元,家庭不動產限額為543萬元。


申請資格看起來很複雜對吧?沒關係!小編幫各位讀者找到了資格檢核表,可以上這個網站快速查看自己符不符合資格喔。

申請期間
2019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為2019年7月22日~8月30日。今年開放「線上申請」,民眾可於申請網站申請,並將各項證明文件上傳。不用再費心費力,多出門跑一趟。如果還是想用紙本申請,也可以就近到直轄市、縣(市)政府索取紙本申請書。

申請文件有:
1.身分證/戶口名簿。
2.租賃契約影本。
3.郵局帳戶存摺影本。
4.建物使用文件(擇一):租賃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
5.其他證明文件(用以加分,例如重大傷病證明、新婚家庭證明、獨居老人證明…等等)。
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至「108年度住宅補貼專區」查詢,或撥打內政部諮詢專線(02)2192-0600(服務時間為7月10日至9月9日,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

多久能拿到補助呢?
申請人提出申請案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在受理期間屆滿後2個月內會完成審查(但必要時,可以延長2個月)。審查完成後1個月內,政府會寄發 「租金補貼核定函」給審查合格者。收到這封信,就代表補助申請通過,未來12月可以享有租金補助了!

但要注意,審查結果或補件通知公文寄送的地址,包含戶籍地、通訊地及租屋地都有可能。申請後一定要留意這3個地址,避免錯失重要文件喔。

最後,希望各位讀者都能如願享受到補助。雖然沒辦法「錢多、事少」,但是至少有機會「離家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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