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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忽略的權益》開始領勞保年金後,若再次就業,雇主仍須提繳6%退休金!

撰文者:勞工保險局 更新時間:2020-07-24 瀏覽數:7,825

現代人保養得宜,退休後還是精氣神十足,對生活依然保有熱忱,很多人會選擇重返職場。這時要特別注意,雖然已退休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超過65歲領取其它社會保險養老給付的人,不能再加入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和就保,但再就業還是有相關權益保障,今天就帶大家來看看吧!


首先,雇主應該要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工無論是否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勞工退休金後再受僱工作,只要僱用單位適用勞基法,雇主即應在勞工到職日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勞工退休金至離職日止。

所以重返職場的朋友們,要留意查詢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掌握雇主是否確實為自己提繳勞工退休金,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除了勞工退休金外,也可以請雇主申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喔!
勞工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雖然不能再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及就保,但是雇主可以自願幫他申報参加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全部由雇主負擔,萬一發生職災事故可以有相關給付保障。

重新就業後加保職業災害保險,如果不幸發生職災,有哪些給付可以請領呢?
因為有參加勞保職業災害保險,就算退休後重返職場,不幸發生職災,仍然有4大給付可請領,分別是職災醫療給付、職災傷病給付、職災失能給付、死亡給付。


看完以上解說後,打算重返職場再出發的銀髮族朋友有沒有更安心呢?如果有任何疑問,歡迎到「勞工保險局FB粉絲團」提問呦!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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