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小工具
配偶過世,遺產若想給小孩繼承怎麼做?「1方法」有機會免遺產稅
撰文者:鄭文在 更新時間:2026-07-30
瀏覽數:0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
摘要
今年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元,但生存配偶可再享553萬元扣除額。案例中,母親為求公平主動拋棄繼承權,導致配偶扣除額消失。其實,配偶無須拋棄繼承,只要透過遺產分割協議,仍可由子女平均繼承,且不會產生贈與稅,更能保留扣除額、降低稅負。
今年遺產稅的免稅額是1,333萬元,不管已婚或是未婚免稅額不變。至於,扣除額就不一樣了,如果被繼承人已婚配偶還在,就有553萬元扣除額,如果是離婚、配偶死亡或是未婚,就沒有該扣除額可以扣除,所以,相同的遺產,有生存配偶存在,應繳遺產稅就會比較少。
個案中的爸爸往生,育有2個小孩,媽媽還在。媽媽為了疼愛小孩,將爸爸名下遺產全部由2個小孩均分。為此,媽媽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權,並且經法院准予備查。原本看似最公平的遺產分配案件,其實充滿了繳納遺產稅的危機。
爸爸的遺產銀行存款約1,500萬元,免稅額1,333萬元,2個小孩都已經成年,扣除額56萬元×2=112萬元,喪葬費用138萬元。所以,1,333萬元+112萬元+138萬元=1,583萬元,因為遺產淨額為0元,所以免納遺產稅。
日前,媽媽很緊張的來電話諮詢,近期接獲通知,她先生祖先的土地有一筆徵收款,約60萬元近期會分配下來,是否要補繳遺產稅?
媽媽為了「公平」起見,已拋棄繼承
剛開始我們懷疑,有生存配偶的繼承案件,遺產總額在2,000萬元~2,150萬元左右,都應該是免遺產稅,他們家的1,500萬元+60萬元=1,560萬元,怎麼會有遺產稅呢?經過詢問,我們才發現原來媽媽為了「公平」起見,已經拋棄繼承。
原來他先生往生遺產只有銀行存款,沒有不動產存在,所以不需要委託地政士辦理繼承登記,只要申報遺產稅,取得遺產稅免稅證明書,就可以去銀行辦理繼承存款。
「天下父母心」,媽媽為了不跟小孩爭遺產,就自行去法院填妥拋棄繼承權聲請書,屆時,她的扣除額553萬元也就憑空消失了。個案的處理方式是一個重大的錯誤,很可能讓自己惹稅上身。
如果配偶不參與遺產分配,可以選擇分割遺產的方式,在分配遺產時只要簽署分割協議書,就可以將遺產順利分配給2位小孩,並非一定要辦理拋棄繼承權,小孩才能平均繼承遺產,因為配偶的553萬元扣除額,可以降低課稅遺產淨額,避免被課徵遺產稅。媽媽誤以為遺產中1,500萬元÷3=500萬元,如果她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權,她的應繼分500萬元被2個小孩分走,會被課徵贈與稅。
依照財政部67年8月8日台財稅第35311號函規定:「繼承人於繳清遺產稅後,持憑遺產稅繳清證明書辦理遺產繼承之分割登記時,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所以,她的錯誤做法,差一點讓自己「惹稅上身」。
政府部門基於便民服務,讓複雜的遺產稅簡單化,所以,許多繼承案件,都可以由當事人自己辦理,免委託專業人士辦理。但是,法令多如牛毛,小心誤解了法令,在沒有專業人士的協助下,會讓自己的荷包大失血。
延伸閱讀
▶繼承後若出售房子,記得向地政事務所提出「1申請」,大大省下土地增值稅!
▶大繼承時代來臨,家中房產如何安排,繼承時最省錢?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前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
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證照,專長為不動產稅法、不動產登記。
您可能有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