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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人頭戶 哪裡找?
撰文者:黃 芳
更新時間:20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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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皆符合被扶養資格,則可由不同子女協調申報扶養,例如哥哥扶養爸爸、妹妹扶養媽媽,節省2個家庭的稅負成本;也可由1人獨自申報父母親2人。需要注意的是,受扶養親屬的所得,若高於免稅額及扣除額,則可能因為適用較高稅率,讓節稅美意成空。
2.已領國民年金,仍可列報扶養
97年10月1日實施的國民年金,繳交的保費可以列報保險費列舉扣除,與人身保險合計,為每人2萬4,000元為限。至於國民年金給付,屬於保險給付和政府贈與,因此已經在領取國民年金的父母親,仍可列報扶養,而且免課所得稅。
3.父母去年過世仍可列報扶養
父母親若在97年度過世,今年報稅時仍可列報扶養。同時,父母親同年住院的醫療費用、健保費用,也可以列入列舉扣除;另外,也別忘了申報父母當年度的收入。若虛報扶養非課稅當年度死亡的父母,則會被處以本稅2倍以下罰鍰,切勿僥倖!
人頭戶3》兄弟姊妹 1.在學可列報扶養,但沒有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自己或配偶的兄弟姊妹,符合條件者皆可列報扶養,不需要同居一家或檢附扶養證明文件。一般納稅人比較容易搞錯的是,若20歲以上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兄弟姊妹,雖可以列報扶養,但不能計入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因為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是父母申報扶養子女時才能適用。
人頭戶4》其他親屬或家屬
1.喪偶同年再婚,免稅額可多報1人
同一年度內,如果原配偶死亡後再婚,雖然原配偶已死亡,但當年度有生存及扶養事實,因此隔年申報所得稅時,除了與再婚配偶合併申報,還是可以計入原配偶的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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