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二三事

備文件》

議價到交屋 得先過5關

撰文者:郭莉芳 更新時間:2012-01-01 瀏覽數:19,041



【延伸閱讀】土地增值稅未申報,無法完成房屋過戶

買方要付:契稅、印花稅
買賣契約書可分成公契(公訂契約書)與私契(不動產預定買賣契約書)兩種。一般要報稅的話會以公契報稅,因為上面是以土地的公告現值與建物的評定現值來計稅,價格遠低於實際成交價格,對納稅人較有利,稅率為1/1,000。


賣方要付: 土地增值稅(若有積欠地價稅、房屋稅等,也需一併繳清)
土增稅的申報期限是雙方當事人在訂定買賣契約後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如逾期申報,則以稅捐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移轉現值,核定應納之土地增值稅。在買賣過程中,若賣方未完成申報動作,取得完稅證明的話,不動產將無法順利過戶。

【延伸閱讀】代書費用通常由買方支付

如果透過房仲買房子,房仲公司會有合作的代書直接幫買賣雙方搞定相關事宜,費用約1萬元∼1萬2,000元,一般由買方支付。若是買賣雙方自己成交,可到內政部不動產交易服務網下載「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填寫完成後去找一家地政士事務所代辦。

如果想要省下這筆費用,買賣雙方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到稅捐單位去申請稅單,再拿稅單到金融機構繳款,再回到稅捐單位拿到完稅證明後,另外再填寫土地所有權移轉契約書與建物所有權移轉契約書等資料,再一起到地政單位去辦理產權移轉過戶的程序。不過,這個過程需要分別跑稅捐單位與地政單位,對上班族來說,頗為吃力,而且也得賣方願意配合才行。


您可能有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