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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備妥資金做後盾 癌症不再是絕症
撰文者:小花平台/梁鴻毅 更新時間: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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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罹患癌症已不像以前一樣是絕症,很多都可以有效治療,但是該如何面對龐大的醫療費用呢?
根據衛福部日前公布的統計,癌症已連續34年蟬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平均每11分13秒就有一人死於癌症,在台灣幾乎可說人人聞癌色變。癌症的可怕,不只來自對死亡的恐懼,也包括患者在治療過程中必須面臨身體上的變化和極度不適,以及照顧者可能身心俱疲,此外還有可能讓人喘不過氣來的龐大醫療花費。
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現在對於很多癌症,會使用新一代的標靶藥物來治療,但一個月動輒5萬元到20萬元左右的費用,一個療程少則數十萬多則上百萬(相關費用可參考下表),這是以前完全無法想像的數字。光靠以前保的癌症險,絕對來不及支付,以至有許多病患和家屬都因為龐大的經濟壓力,到最後放棄了治療。
目前台灣的健保制度,針對標靶藥物大多採「有條件給付」,必須是前一種治療方式失敗或符合規定病況下才會給付。但是標靶藥物對於愈早期發現的癌症,治療效果愈好,因此許多心急如焚的病患和家屬都會選擇自費,以便在第一時間就能採用更有效的治療方式。因為在人命關天的時刻,只要有能力負擔,當然會選擇自行付費。
另外除了標靶藥物,不斷進步的醫療科技也為癌症治療開啟新頁,例如螺旋刀、電腦刀等,利用電腦斷層掃描或X光定位腫瘤位置,可在短時間內針對病灶進行高劑量的放射線治療,以減少誤差,避免傷害腫瘤以外的正常細胞。但是這些高科技療法,大多沒有健保給付,或是必須符合治療條件才能給付。
現在罹患癌症,已不像以前一樣是絕症,其實很多都可以有效治療,不過重點就在需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而且治療時不僅只有醫療花費,其他像是家人的照顧費用、薪資損失,都會對家庭經濟造成一定的衝擊。針對這些令人煩惱的問題,目前各家保險公司都有推出一次性給付防癌險、重大疾病險或重大傷病險,只要罹癌確診且符合理賠條件,就會立即給付一筆理賠金讓保戶自行運用。所以說:只要平日買了保險,萬一不幸罹癌症時,就不用再擔心錢從哪裡來了。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小花平台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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