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險

評比條件》小心雨天收傘條款

醫療雜費額度高 才能有效補破網

撰文者:林 竹 更新時間:2014-10-28 瀏覽數:22,317


在評選過程中,當評審們意見相左時,就以保單條款上是否有載明來判定,為何「保單條款」如此重要?因為白紙黑字具有效力,保證將來能否獲得理賠。

此次評選中,最被看重的保單條款是「住院醫療費」(俗稱「雜費」)額度的高低,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李安昇說:「因為它的理賠範圍,沒有其他保單可取代。」像是手術費用,另有手術險可補貼支出,但數以萬元計自費器材、藥品費用,唯有實支實付醫療險的雜費會賠。除了雜費額度,以下4類常見購買迷思,亦值得民眾注意。


專家小叮嚀》保險理財作家李雪雯:善用10天契撤權自保

條款可看出一個公司是不是認真地看待與客戶的契約,如果連契約寫得七零八落,事後理賠恐不會認真執行。

如果投保前無法細看條款,在實支實付醫療險保單條款上載明,投保後收到保單10天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契約撤銷,亦是保戶自保的方法。

迷思1》住院愈久,理賠愈多?
正解:不一定。有些保單雜費限額從一而終,有的只加倍前面住院天數

住院住得愈久, 住院醫療費(以下統稱「雜費」)就會賠得愈多?部分業務員甚至會以「長期住院不用怕,最高理賠多5倍」作為銷售訴求。事實上,不是所有的理賠都會隨住院天數加倍,甚至有些保單的雜費限額從一而終,完全不會加倍;有的醫療險「加倍」只在前面的住院天數,後面就不再成長;有些保單的雜費額度開放加護病房加倍給付,例如住加護病房,雜費限額提高2倍理賠。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黃郁婷表示,保戶千萬別以為住院愈久就會賠愈多,仍須細看保單條款與條件。

迷思2》買了保單,保障終身有效?
正解:市面上有少部分保單在保戶面臨全殘狀況時,終止保障

此次評選的26張實支實付醫療險,大多在被保險人全殘時,保障效力仍持續有效到該期已繳保費期滿後才停止。但是,有2張保單在保單條款上載明,在「被保險人全殘時,效力立刻終止」,也就是保戶面臨全殘狀況卻沒有保障。

多位評審大聲抨擊:「這等於是雨天收傘,對保戶很不利!」建議消費者投保前一定要張大眼細看「附約效力的終止」之條款的內容。

迷思3》有30天等待期、14天間隔住院限制?
正解:挑投保後馬上享有保障的保單,對保戶更有利

業務員常說:「買實支實付醫療險,投保後會有30天等待期,出院後再住院,必須間隔14天,理賠額度才會重新起算。」不過,在本次評選中,《Smart智富》月刊發現有5張實支實付醫療險沒有30天等待期限制,等於是投保後馬上享有保障,對保戶相對有利。

至於「14天內再次住院,算為同一次住院」的定義,黃郁婷進一步解釋,依保單條款可分2種情況:

1.出院後14日內於同一醫院再次住院,各種保險金給付,視為一次住院辦理:意指14天內只要不在同一家住院,理賠額度重新計算(此為最優)。

2.出院後14日內再次住院,各種保險金給付,視為一次住院辦理:出院後,再住院必須間隔14天,理賠額度才會重新計算(此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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