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險
步入高齡社會,老年生活誰來顧?
搞懂4問題 選對還本殘扶險
撰文者:林 竹
更新時間: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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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年紀大時, 生病需人照顧,如果子女不在身邊,您是否會擔心退休金可能無法支應?建議可以買這張『殘扶險』保單,不僅可以滿足長期照護需求,而且如果沒有理賠,還能拿回所有繳交保費喔!」聽到業務員這樣的介紹,擔心老年照護需求不足的你,會不會心動?
根據國發會公布的資料,台灣到2018年時,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將達14.6%,正式步入「高齡社會」。衛福部亦統計,2015年台灣全人口失能人數約75萬5,000人,2018年預估將達82萬人。顯示台灣人口不但老化快速,失能需要長期照護者的老年人口更是急速成長。
因為「擔心長壽風險、老年時沒人沒錢照顧自己」的人愈來愈多,標榜針對長期照護需求提供給付,理賠比傳統「長期照護險」、「類長看保險」定義清楚的「殘扶險」,從2014年底開始,在市場掀起一波熱賣潮,平均每日成交數逾千張,甚至有保險公司5個月內賣出近10萬張保單,帶入逾15億元保費收入。
目前市售「殘扶險」,大多為繳費10∼30年、保障終身的類型,保戶若因意外或疾病導致殘廢,只要符合殘廢等級表(詳見名詞解釋)的1∼11級範圍,就可以先領一筆「殘廢保險金」。若殘廢等級在1∼6級殘廢等級內,還能固定每年或每月,再領到一筆「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詳見表1)。
因為台灣民眾買保單多喜歡「保費有去有回」,多數保險公司推出的「殘扶險」因此增添了「還本」功能,或是設計「還本」與「不還本」2種版本,讓保戶自己選擇。消費者是否應選購「還本型殘扶險」?建議可用以下4個問題詢問業務員,搞清楚保單的還本條件與內容,再決定是否購買。
問題1》拿回還本金有條件限制嗎?
國泰人壽商品部經理凃薏如指出,殘扶險的「還本」功能,須在保戶發生以下2項條件中任1項時,才會啟動:
1.保戶身故,受益人可領回還本金:依殘扶險保單條款規定,當保戶身故時,身故保險金會在「還本金」與「保單價值準備金」(詳見名詞解釋)兩者中取其中大者為給付金額。由於保戶已身故,所以保險金將由受益人領取。
2.保戶活到特定年齡,還本金當成「祝壽保險金」給付:若保戶活得夠長壽,在達到特定保險年齡(編按:以被保險人的年齡,計算投保費率,與實際年齡計算有所不同,超過「法定實足歲」6個月零1天者,保險年齡加計1歲)時,還本金會以「祝壽保險金」名義給付給保戶本人。目前各家保險公司殘扶險規定可以領回「祝壽保險金」的年齡不盡相同,少則99歲,高齡者則要到110歲!
綜合上述2項領回還本金要件,投保殘扶險若想在生前領到還本金,至少要活到99歲,否則就是待身後由受益人領取。
指區分殘廢的嚴重程度,依其區分級數,判斷給付的比率,在2015年8月4日前銷售的殘扶險,其殘廢等級表為11級75項。
指保戶累積的所繳保費,扣除必要費用後,存在保險公司,作為支應未來保險給付的金額,隨保單經過年度而成長。通常在保單條款上,都會記載該保險年度,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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