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小常識
不怕房產詐騙,有效保障交易流程!預售屋、成屋的履約保證機制有哪些?
撰文者:徐佳馨
更新時間: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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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本刊資料
所謂的「履約保證」,簡單說就是在交易過程中,委託第三方機構去做買賣價金、文件的保管,或是於特殊情形下行使契約權利,避免交易過程中任何瑕疵情形產生。也就是說,第三方機構負責保管買方陸續撥付的房屋款項,且統由這公正的第三方機構,來負責撥付交易期間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等到確認買賣雙方的應付費用和房屋過戶點交皆完成,最後結算履保專戶餘款,全數撥款予賣方。
例如,假設A買方想要與B賣方進行交易,則在交易過程中,委由C公司作為公正的第三方進行價金保管、稅費繳付、過戶及結算轉帳等事務(就像是你跟電視購物台買東西,刷卡的錢會先放在電視購物台那邊一陣子,等確定你收到貨也沒問題後,廠商才會收到錢)。
為何會有履約保證的出現?這是因為房地產交易時常常會有時間差,因為過戶很快,貸款則需要一點時間。以前沒有履約保證的時候,就有賣方房子被過戶,買方的錢還沒付清,買方就把房子賣掉了。還有發生過賣方賣房子,買方也給了頭期款,結果房子被假扣押,沒辦法過戶,賣方因為已把頭期款花掉了,拒絕還款,到法院去打官司的事情。
不過,即使是現在,仍有一些交易方因為某些原因,例如賣方急需用錢,或是買方不想多花履約保證費用,選擇不使用履約保證,這時風險就要自己負擔。
很久以前,在中台灣曾經有一個案例,就是買方去買房子,那是筆1億多元的案子,沒想到賣方拿出的身分證和權狀都是假的,只是名字和真的地主一樣。買方見獵心喜,自以為用很便宜的價錢買到,但因為沒有做履約保證,買方付了1,000萬元定金,沒想到假地主人去樓空,而且辦理過戶的同時才發現,賣方給的東西全都是假的,但已經來不及了。這樣聽起來有沒有很可怕呢?
有了履約保證之後,就能確定房子順利過戶後,賣方才能拿到錢。使用履約保證一般會產生「成交房價X萬分之6」的費用,多是由交易雙方一人負擔一半,這可以協調。當然,我也有遇過沒有透過房仲銷售、自己交易的案子,一般我都會建議寧可自己付錢做履約保證,會比較安全。同時,沒事也不要讓賣方從履約保證帳戶中先挪用款項,免得到時候出了狀況欲哭無淚。
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可分為5種
履約保證有分成預售屋履約保證,以及成屋履約保證。先來跟各位談談預售屋履約保證—內政部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將下列5項履約保證機制納入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分別為: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詳見表1)。
消費者如欲查詢預售屋是否有履約保證,需注意3件事:
1.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時,賣方於簽約時應提供信託之證明文件或影本予買方。
2.若有疑慮,可撥打承辦銀行或建經公司的客服電話,提供履保文件相關資料(如合約編號、買賣雙方資料等)查詢履約保證的進度和細節。
3.如果要做一個履約保證機制的排名,我心中的順序是:價金返還之保證>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信託>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同業連帶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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