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選物管公司最基本有3大原則:
原則1》 合法資格:受託管理的公司要有合法登記,聘任的總幹事、管理或保全人員,則須有專業證照。
原則2》 服務態度:會熟記所有住戶的名字和面孔,也會隨時打招呼及問候,會詳知社區所制定的規約,並且徹底落實,能與管委會建立合作分工的互動關係。
原則3》 管理專業:首先,建立、保存及更新社區基本資料,包括財務報表、住戶資料、維修紀錄、社區停車場車位名冊、與協力廠商電話建檔等。
再者,做好社區住戶遷入遷出的記錄管理,大樓會議通知與記錄公告,各項管理工作職掌與處理流程的勤務報告、社區訪客與信件的登錄管理、警衛室各個系統操作與維護,還有很重要的社區管理費明細表與繳交,及各種住戶違規處理等。
第三,負責維護全體住戶的安全,涵蓋大門警衛安全管理、24小時視訊監控、巡邏勤務安全管理、地下室停車場管理與緊急事件支援處理等。
Q7:如何讓不愛管社區事的鄰居也來參與?
A:最好的方法,就是用「聚會」取代「開會」。如果社區經費較充裕時,剛開始可以辦聚餐,或是給予出席費等誘因,吸引鄰居前來。或者是辦活動,例如結合中秋、端午、耶誕等節慶,邀請有才藝的住戶子女表演、辦摸彩等活動,參與率會更高。
Q8:鄰居把雜物堆放在樓梯間,甚至擋到安全門,屢勸無效下能告他嗎?
A:可以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不可在防火隔間、防火巷弄、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如果經勸止仍舊違反規定,可以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處以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