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不同時期,資產與使用兩者所占的比重不同,思考點也不一樣。當房市尚未泡沫前,價格所反映的是實質購買力,因此購屋的重點在於衡量自身需求以及負擔能力;但是當房市泡沫愈來愈大時,資產性質占房地產的比重就會增加。因為房屋價格已經超過一般民眾合理的負擔範圍,而淪為投機客交易炒作的物件。
所以如果等到房價高漲後才想進場的人,也不是說一定不能買,但就一定要從「資產」的眼光來衡量物件,把自住當成投資;除了在能力範圍內負擔貸款外,還要找比較抗跌、未來有發展性且容易脫手的物件,如此才不會變成最後一隻接棒的白老鼠,造成未來家庭資產的重大損失。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2016 年第3 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編按:計算方式為房價中位數/家戶年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是9.35 倍,創下歷史新高(詳見圖3),台北市更高達15.47 倍,也就是說,台北市的家庭必須將近15 年半不吃不喝才有辦法買到台北市的房子,是否還在民眾合理的負擔範圍?房市泡沫大不大?我想答案應該滿明顯的。
但每個人的需求、負擔能力不同,全國各地的房價水準也有很大的差異,所以是否適合購屋還是因人而異,只不過大家在進場前,一定要認清楚上述房地產的2 個特性,仔細衡量自身條件後做出選擇,千萬不要再相信「自住沒差」這種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其實對大部分人來說,買對房子有時候就是他們一生中所能做出的最好投資。舉個實際例子,之前我的辦公室有個年輕同事調職到中南部,前幾天他開心的告訴我準備買房了,我好奇的問他買什麼物件?他說是在市區的中古電梯大樓(三房兩廳加平面車位),除了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好以外,重點是還不到600 萬元。他笑說,之前在雙北市也曾找過類似條件的物件,但問題是可能要多加1,000 萬元都還不一定有。
我稍微幫他算了一下,房價現省1,000 萬元,以投資獲利來比喻,對於一個年輕上班族來說,相當於先存到第一桶金100萬元,之後每月存1萬,每年投入12 萬,然後繳出連續13 年複利15% 的成績才有可能辦到。對於一般人達成的機率有多低,我想大家應該很清楚,但他只是因為換個地方買房,就提前達到了。
所以有時候想想,對於住在高房價區想要買房的上班族來說,假如工作條件及家庭環境允許的話,不如勸他們換地方工作還比較實際;只要能成功,保證他們買房的「投資績效」可以打趴一堆理財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