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在建立投資組合的時候,都會有些不成文的限制,就是所謂的「內規」;至於這些內規的訂定,有相當大的成分是為了規避市場風險與道德風險,畢竟這些機構管理的資金是社會大眾的錢,因此必須受到監管。以限制的寬鬆程度來排序,依序如下:
1.外資
限制最寬鬆的法人當屬外資,在主管機關陸續開放投資台股限制後,外資在操作上顯得相當靈活,無論做多、做空隨心所欲。尤其市場融券餘額不足時,一般投資大眾無法做放空交易,外資還可以透過借券模式進行放空操作。
2.自營商
其次是證券自營商,投資靈活度也很高;只是自從證券業被納入金控後,許多以銀行為主體的金控,對於證券子公司的自營部操作,都是採取保守的態度;操作的限制與干預很多,所以進出更加短線,縱使授權額度不小,但往往持有國內股票部位比重不及授權額度的3 成。
3.保險業、政府代操資金
最後,以保險業的資金與政府代操資金管理最為嚴格。而政府釋放出來委外代操的資金,基本上就是退休準備金(如勞工退休金),與保險業的資金性質相近,對於風險考量特別看重,限制也特別多。
為防範操盤人有不當之舉,多會對加碼標的有所限制,一些投機或打著轉機題材、或是業內與主力介入太深的個股,都不會出現在投資組合當中,甚至有的單位會要求「KY 股」(於英屬開曼群島註冊、來台第一上市的公司) 不能投資,就是擔心公司設於海外,財報透明度不高。
這類型的資金運用著重長期收益,且有現金入帳的需求,加上資金規模龐大,因此「高殖利率」標的會是人壽保險代操首選;另外,權重高,質優、成長率佳的標的,則是核心持股,約占總資金4 ∼ 7 成。
只有很少數資金,會投入利基型中小型成長股,且有成交量、流動性、股本等限制,所以單一個股占總資金的比重不會太高,只能做少量短線進出。據我所知,甚至有部分壽險公司內規限制,所投資標的必須符合股息殖利率5%,且市值在新台幣100 億元以上的條件。